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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中考考试环境管理的公告

2017-06-28 10:51:26   来源:   

为切实加强我市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确保中考(6月28日至6月30日)顺利进行,为考生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充分发挥学生的考试水平,现将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管理公告如下:

一、对考点和考生住所集中地周围加强治安管理和交通管制。

二、对考点周边环境加大排查力度。考点附近严禁高音喇叭广播、机动车辆鸣号、建筑施工作业,严禁开展其他有影响考试环境产生噪声及空气污染的活动。考点和考生聚居地不准举行有影响考生休息与复习的广场舞。

三、积极建设考点安静安全的考试环境。

四、考点内保持整洁、严肃、和谐的考试环境。

五、不准在考点及其通行街道附近摆摊设点、出售书籍资料和做招生宣传。

六、为了维护考试公平公正,按省招考院要求,对考场实施电子屏蔽,若因此产生的小区域通讯干扰请予谅解。

七、考试期间,请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配合,维护良好的考试环境,保证考生正常复习、休息和考试。

八、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将按相关法规从严处理。

九、举报电话:市招生办:3336161,市公安局:3392605,市环保局:12369,市住建局:3219997 ,曲靖市工商局:3124149。

特此公告!

                             曲靖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