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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龙区出台实行审计全覆盖实施方案

2017-06-30 09:30:27   来源:   
为积极推动实现“有深度、有重点、有步骤、有成效”的审计监督全覆盖,有效提升审计监督的层次和水平,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近日,马龙区人民政府结合该县实际,研究出台了《马龙区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了县审计局要按照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分类实施的原则,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在一定周期内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所有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部门和单位,以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
方案提出了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四个方面要求。实行公共资金审计全覆盖,对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税收征管情况每年安排一次审计,并延伸审计到资金使用大、项目多的单位;对县委工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每3至4年安排一次审计;县级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每年有重点安排审计,并对所属二级预算单位进行审计;县级人民团体预算执行、县属医院财务收支和其他预算执行单位及财务收支情况,每3至4年安排一次审计,5年轮审一遍。实行国有资产审计全覆盖,对县成立的各类开发公司、融资担保公司、供排水公司等,每3至4年审计一次,其他有关企事业单位4年内至少审计一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凡是要进行招投标的全部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实行国有资源审计全覆盖,坚持依法对土地、矿产、水域、森林、草原等国有资源进行审计,切实做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建立健全经常化、常态化的审计监督制度。实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按照组织部的委托,组织开展党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中,逢离必审,进一步加大党政领导干部任中审计的力度。
方案提出了四项工作措施,要科学安排审计计划,切实整合审计资源,加快审计信息化运用,提高审计信息化运用水平和审计效率。
同时方案还要求县审计局制定详细工作措施,县财政局要对审计购买社会服务所需经费应予以充分保障,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支持审计全覆盖工作,为审计机关正常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要按照审计机关的要求,主动报送与本单位履行职责相关的电子数据信息和必要的技术文档,不得制定限制向审计机关提供资料和开放计算机信息系统查询权限的规定,已制定的应予以修订或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