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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监管费和保险业监管费即日起免征3年半

2017-07-12 11:58:12   来源:市发改委   
 

为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国家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暂免征银行业监管费和保险业监管费。

免征银行业监管费包括机构监管费和业务监管费,保险业监管费包括机构监管费和业务监管费。

2017年7月1日前欠缴的银行业监管费和保险业监管费应足额征收,于2017年8月31日前完成汇算清缴工作。(文:周昱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