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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在全省率先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制度”

2017-07-19 17:22:27   来源:市发改委   

7月18日,曲靖市人民政府召开了首次关于曲靖市企业投资项目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新闻通气会,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李学青出席发布会并对曲靖市实行的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出台的背景和依据、目的和意义、概念和内容、管理与运行等方面向社会各界进行通报和说明。 

据了解,201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精神,为加快推进曲靖市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充分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促进企业投资便利化,负面清单这一政策措施,切实发挥好负面清单对明确政府权力边界、激发企业投资活力、促进投资增长、推动经济社会较快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6月27日,曲靖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全市企业投资项目实行负面清单管理的意见》(曲政发201738号),在云南省率先对企业投资项目实行负面清单管理,目前,在全国地级市中只有个别地区实行此项管理制度。

 

    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是怎样种概念?有什么意义?

   负面清单管理这一概念,是指政府列出禁止和限制进入的行业、领域和项目等清单,清单之外的领域都可以自由进入、即"法无禁止即可为。这是一种从国外引进的全新的投资准入管理模式,相比"正面清单"规定市场主体可以做什么,负面清单明确公布准入负面清单,放宽企业处资准入。这是一种更加开放、更加透明、更加公平的市场准入管理模式,也是规范和约束政府权力的有效方式。

 

实行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管理,是曲靖市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充分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促进企业投资便利化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有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企业投资主体活力,负面清单之外"法无禁止即可为,将极大激发各类投资主体的创新创造活力,尤其是民营资本可以更广泛地参与到市场竞争中来,有利于落实市场主体自主权和激发市场活力,对稳增长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同时,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可以将企业投资引向新领域和新业本,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造条件。有利于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减少政府的自由裁量权,增加市场的自主选择权,有利于加快构建市场开放公平、规范有序,企业自主决策、平等竞争的良好投资环境。

 

 

 

   怎样实行这项政策措施?相关部门如何运行?

   据了解,目前,《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企业投资项目实行负面清单管理的意见》已正式印发执行,负面管理清单共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个部分是总体要求,明确提出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统一起来,把转变政府职能和创新管理模式结合起来,把激发投资活力和加强监督管理统筹起来,对企业投资项目实行负面清单管理。负面清单列明禁止准入和核准准入项目,负面清单以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第二个部分是公布准入负面清单,放宽企业投资准入。一是禁止准入项目一律不得审批建设,明确了417项禁止准入类项目和37项禁止外商投资产业二是核准准入项目经批准后方可建设,明确了81项核准准入类项目;三是负面清单以外项目将实行备案管理。第三个部分是保障措施,包括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完善配套、协调改革,加强监察、提高效能、动态调整、分类指导等思想保护措施。

 

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深化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实行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管理。加强管理、强化运行、做好服务,建立健全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申报投资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政策落到实处、取得实效。陆续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简化审核内容、优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能,增强改革措施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完善效能监察和投诉制度,加强对重点审批岗位行政效能的网上实时监督,加大对审批窗口和行政机关内部效能的监察力度。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调整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及时动态调整企业投资项目准入负面清单,指导企业依法投资、依法建设和依法运营。(文:云南网记者 全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