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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对马龙河流域贯彻执行《牛栏江保护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2017-07-20 16:06:40   来源:曲靖市环境保护局   

     7月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刀林荫带领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环保厅、省农业厅、省工信委等负责人,对马龙河流域贯彻执行《牛栏江保护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深入到马过河水质自动监测站、曲靖塑料集团有限公司马龙分公司、王家庄北片区生活污水处理站、县城北面“汇龙溪”湿地公园、县城南面利民桥断面及龙湫河、马龙区污水处理厂等现场进行了细致的了解查看,沿途听取了相关情况汇报,同时对特色轻工片区的东光组团、轻工组团的相关企业进行了暗访,并与县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交流。

检查组对环保、水务、住建、农业、工信等部门和县政府贯彻执行《牛栏江保护条例》充分给予了肯定。同时强调,河流污染治理要从源头预防,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水陆关系。要加快制定以流域为单元的污染治理规划,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加大农村固废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对废旧农膜进行集中收集,回收利用。同时,要将治理河流污染同发展观光农业、乡村旅游以及城市景观打造结合起来,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盘活农业、旅游资源,提升城市品质,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并从市级层面统筹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整合各项治水资金投入,提高污水收集率,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运营管理,加快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刀林荫别指出,畜禽污染治理工作涉及水源地和居民饮用水安全,要高度重视,通过探索“种养结合、循环发展”等多种模式实现绿色养殖。

刀林荫副主任要求马龙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牛栏江保护条例》,以控制源头污染和生态建设为主线,持续开展工业、农业面源和城镇污染治理,督促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严格行业准入,强制淘汰落后产能,降低进入马龙河水体的污染物,保护水环境质量,把马龙河当成生命河来保护,确保马龙河出境断面保持并优于ш类水质标准,满足牛栏江滇池水质补水要求,促进社会经济与环境保护协调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