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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泽县“五强化”确保汛期环境安全

2017-07-20 16:32:47   来源:曲靖市环境保护局   

一是强化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把水环境安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汛期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应急队伍,按照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各项任务与措施,确保全县水环境安全。

二是强化巡检,严格排查污染隐患。深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加大对辖区内重点污染企业、污水处理厂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履行环境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三是强化监测,确保流域环境安全。加强对重点涉水企业的监测监控,密切关注自动在线监测数据,对排水口水质及时取样检测,防止企业利用雨天偷排漏排。

四是强化宣传,提高企业自查意识。对容易引发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做到宣传到位、监察到位,加强对企业主管人员的环境安全教育,提高企业的自查意识,防止生产及贮运过程中跑、冒、滴、漏现象,杜绝水环境污染隐患。

五是强化联动,有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坚持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送、移交、移办制度,强化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汛期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