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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供电价格有小幅调整 曲靖市最新供电价格政策解读

2017-07-21 09:52:13   来源:市发改委   
   
   近日,曲靖市发改委转发了云南省丰枯峰谷分时电价文件,对供电价格作了小幅调整。现解读如下:

1、      居民生活用电到户电价(含电度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下同)。电能替代电价、阶梯电价、合表用户电价不变,即继续执行每千瓦时分别为0.36元、0.45元(基础电量定额以内)、0.51元的现行价格,新增加了“执行居民生活电价的非居民用户”电价小类别,每千瓦时0.53元。

2、      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以电压等级不满1千伏为例,每千瓦时到户电价0.675元,比现行价格提高0.02元。

3、      大工业电价。大工业用电基本电价不变,按变压器容量每千伏安每月27.00元;电度电价到户价格作了小幅调整,以电压等级不满1千伏为例,电价由每千瓦时0.535元调整为0.555元(其中电度电价0.4865元、政府性基金及附加0.0685元);以大工业基础电度电价0.4865元(不含政府性基金)作为平水期(每年5月和11月)基础电度电价,上浮20%为枯水期(每年12月至次年4月)基础电度电价,下浮15%为丰水期(每年6至10月)基础电度电价。以上述各丰平枯季节的基础电价作为平时段(每天7:00至9:00时和12:00至18:00时)的基础电度电价,峰时段(每天9:00至12:00时和18:00至23:00时)上浮50%,谷时段(每天23:00至次日7:00时)下浮50%。

4、      上述价格执行时间上溯至2017年1月1日起。未参与市场化交易的大工业、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均必须严格执行丰枯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价格科:尹文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