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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教育局召开全市民办普通高中招生专题会议

2017-07-24 08:47:32   来源:   
2017年7月21日下午,曲靖市教育局组织召开全市民办普通高中招生专题会议。各县(市、区)教育局、曲靖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局长、分管招生工作副局长、分管民办教育工作副局长、招生办主任、民办教育科科长,全市14所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举办者和校长,市教育局招生办公室、民办教育科、基础教育科、政策法规科、财务基建科等科室负责人和市教育局有关领导参加会议,共计80余人。
会议重点研究民办普通高中依法办学、规范招生工作,旨在规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办学行为,维护全市健康规范的普通高中招生秩序,深入推进民办教育健康、规范、优质发展。陆良北辰中学和麒麟关工委希望学校作了大会经验交流发言。市教育局分管民办教育副局长章志强主持会议并对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办学行为和全市民办教育管理工作做了重点强调和严格要求。
市教育局总督学、招生办主任张宥智对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和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有关规定进行了详细解读和说明;对当前存在违规虚假招生宣传、违规承诺招生、超分数线招生等违规招生行为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向大会作了通报并责令县(市、区)教育局督促限时改正;对做好当前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做了严格要求和严肃的纪律要求--严格按照省教育厅规定的普通高中招生“八个严禁”、市招委规定的普通高中招生“十个严禁”和“五个规范”等有关规定规范招生行为。坚决杜绝超计划、超分数线等违规招生现象发生,对虚假招生宣传、违规招生、超计划招生零容忍。
市教育局局长李才永参加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李局长全面总结了近年来全市民办教育事业取得的成绩,并给予了充分肯定,全面深刻地指出了当下民办普通高中教育存在的办学条件参差不齐、办学思想存在偏差、学校管理弱势、收费行为混乱、招生宣传虚假不实、招生行为不规范等重大问题。对全市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和民办教育管理工作做了严肃的纪律要求和严密的工作部署。
市教育局局长和各县(市、区)教育局、曲靖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局长签订了《曲靖市民办普通高中依法办学规范招生工作责任书》:
一是明确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各县(市、区)监督管理辖区内民办学校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原则,强化以县(市、区)为行政区域民办学校监管主体的工作机制,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为行政区域内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和民办中等职业学校依法办学、规范招生等办学行为的监督管理主体责任人。
二是细化工作要求:层层签订依法办学规范招生责任书;制定县(市、区)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监督管理实施方案;严查违规虚假招生宣传行为;对普通高中招生政策、规定、程序进行宣传和张榜公示;成立以各县(市、区)教育局局长为督查组组长的专项督查组,于7月20日—9月30日组织开展民办普通高中专项督查工作,于10月8日--12月31日开展普通高中招生核查工作。
三是严肃考核问责:各县(市、区)民办教育工作的考核纳入县(市、区)教育目标管理考核,凡民办学校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以及严重违规招生、乱收费等危害群众利益的,实行“一票否决制”;专项督查工作结束,出现违规招生现象的,由县(市、区)教育局局长约谈主要责任人,并督促限期改正。违规招生整改不到位的,市教育局将约谈县(市、区)教育局主要领导并启动问责;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对存在虚假宣传、高价争抢生源、不合理收费等违规招生办学行为的,经查实后视情节轻重和所造成的影响,将分别对学校、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罚,对高中学校给予相应的调整录取批次、削减招生计划、直至取消办学资格等处罚。对在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