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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防范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的预警公告

2017-08-07 10:31:52   来源:   
        近期,气温升高,野生菌进入生长旺季大量上市,为预防和减少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曲靖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特发布如下预警公告:
        一、不要采摘和购买自己不熟悉的菌类,尤其是颜色鲜艳、长斑、生泡、流浆、有沟裂、有疙瘩、长菌环、菌托呈奇形怪状或霉变的菌子
        二、野生菌不要混食,最好每次食用一种野生菌。在烹调加工时,不要凉拌吃,要多放油,炒熟煮透后再食用,不要食用隔夜的野生菌。
        三、有的野生菌虽然无毒,但含有的某些成分会与酒中所含的乙醇发生化学反应,生成毒素引起中毒,建议食用野生菌时最好不要喝酒。
        四、各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把野生菌采购关及加工关,并留样备查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不随意购买不熟悉或幼小难以识别及过于老熟已霉烂的野生菌的菌类。在烹调加工时,要炒熟煮透,不要凉拌食用。广大消费者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就餐前应选择有经营资质的餐饮店,并在服务员的指导下食用。
        五、学校食堂、幼儿园、旅游景区供餐单位、集体食堂、婚丧宴请、农村家庭自办宴席、大型会议、建筑工地食堂等群体用餐单位,禁采、禁购、禁加工、禁供餐野生菌,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六、吃完菌后如感不适,有头晕、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看东西不明或幻视、幻听等症状应立即前往医院治疗。来不及就医的,应立即采用简易的方法,进行催吐、洗胃、导泻或灌肠等处理,尽快排出体内尚未被吸收的残菌或减缓有毒物质的吸收,从而减轻中毒程度,防止病情加重,经过这些处理后,要尽快送医院诊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