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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城乡规划协会关于评选优秀建筑及城乡规划设计项目的通知

2017-08-11 11:53:07   来源:曲靖市规划局   
各县(市)区规划局、各设计单位:
  为提升全市建筑设计和城乡规划设计整体水平,提高城乡人居环境质量,充分发挥广大城乡规划和建筑设计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评选优秀建筑及城乡规划设计项目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0年以来,全市经法定程序审查批准并付诸实施并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已取得明显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建筑及城乡规划设计项目,具体包括以下项目:
  (一)城市规划类:详细规划、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街区保护规划,城市景观、园林绿地规划等;
  (二)村镇规划类:镇村体系规划、镇(乡)总体规划、镇详细规划、小城镇设计、村庄规划;
  (三)风景名胜区总体和详细规划;
  (四)建筑类:各类公共、居住建筑单体设计方案。
  二、申报要求
  (一)参评的项目由各县(市、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收集、初审,设计单位向属地规划主管部门申报,规划主管部门提出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向曲靖市城乡规划协会申报。
  (二)各县(市、区)组织申报的项目数量不限,同一项目只能申报一次,不得通过不同渠道重复申报。
  (三)申报项目为多个单位合作完成的,应由牵头单位先行征求合作单位意见,并附合作单位同意证明材料,按规定申报。
  (四)申报项目报送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8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材料
  (一)填写《曲靖市优秀城乡规划设计项目申报表》一式二份(在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下载);
  (二)审批机关的批复文件及专家评审意见;
  (三)电子光盘:
  1.PPT演示文件,介绍内容包括建筑及规划设计的基本思路、主要内容、创新点及实施情况,播放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配解说不配音乐;
  2.主要规划设计图及全面反映项目实施效果照片的电子文件(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必须有实施效果的照片),文件格式为JPEG格式,图像打印尺寸不应小于A4规格,分辨率为300DPI;
  3.项目介绍的电子文件(含有关技术、经济指标),文件类型为WORD文档,以2000字为限,并打印5份;
  4.规划设计成果一式二套,含文本、说明、图册等,装订成A3或A4开本。
  (四)申报材料包装:将制作好的申报资料用标准袋统一包装,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申报材料一经申报,不允许修改;
  (五)未获奖项目申报材料不退回申报单位。
  四、评优与奖励
  曲靖市城乡规划协会组织专家在2017年9月中旬开展评选工作,评委会提出获奖名单。2017年10月上旬在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公示获奖项目名单,公示期满后择时组织颁奖。
  地址:曲靖市文体公园规划展览馆 (曲靖市城乡规划协会)
  邮编:655000          电话:0874-6069103
  传真:0874-6069103  联系人:王华  张斯荣
 
  

 
曲靖市城乡规划协会
201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