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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2017-08-15 15:05:51   来源:   
曲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曲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是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内设10个科室,即:办公室、矿山监管科、危化监管科、综合监管科、宣教科、政策法规科、烟花爆竹科、科技装备科、职业卫生健康监管科、工贸监管科,下设事业单位3个,即: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安全生产考试中心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具体职能职责如下:
   1.承担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
   3.依法行使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定全市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负责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调度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依法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受市政府委托对事故调查报告进行批复,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5.依法监督工矿商贸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及安全生产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查。
  6.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
  8.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三同时”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9.拟定全市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和技术示范工作;监督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交流与合作。
  10.贯彻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
  11.承办市委、市政府、市安委办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6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实有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10辆。
第二部分  XX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1430.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30.79万元,占总收入的9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1万元,占总收入的0.1%。与上年总收入1082.07万元对比收入增加,主要原因:一是非煤矿山转型升级项目经费增加(2016年起市财政财安排工作经费);二是2016年人员工资进行大幅度调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支出合计1812.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8.85万元,占总支出的35.25%;项目支出1173.62万元,占总支出的64.7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总支出1230.3万元对比支出增加,主要原因:一是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自2016年开展,项目经费支出增加;二是安全监管工作任务加剧,安全执法检查、综合检查等经费支出增加;三是2016年人员工资大幅度调整,人员经费开支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38.85万元。与上年支出515.07万元对比基本支出增加,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人员工资大幅度增加,人员经费增加;二是虽然工资的增长,养老、住房公积金等福利随之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73.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1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65.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5.8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73.62万元。与上年支出715.23万元对比项目支出增加,主要原因:一是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自2016年开展,项目经费支出增加;二是安全监管工作任务加剧,安全执法检查、综合检查等经费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7.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0.4%。与上年1048万元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主要原因:一是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自2016年开展,项目经费支出增加;二是安全监管工作任务加剧,安全执法检查、综合检查等经费支出增加;三是2016年人员工资大幅度调整,人员经费开支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全部用于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57.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4%。主要用于人员及公用基本支出经费,非煤矿山、危化品、工贸、烟花爆竹等安全检查及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及综合性督查,两地交叉检查,企业安全隐患治理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8万元,支出决算为26.24万元,完成预算的93.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77万元,完成预算的98.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47万元,完成预算的80.88%。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党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接待次数,公务接待费有所减少;二是2016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06万元,下降3.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5.33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5.8万元,增长41.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3万元,下降19.13%。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党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接待次数,公务接待费有所减少;二是2016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三是安全监管任务加剧,执法检查、交叉检查及综合督查检查等发生的公车运行费略有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77万元,占75.34%;公务接待费支出6.47万元,占24.66%。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77万元,全部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及综合性督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4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4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XX批次),接待人次13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国家、省、县级安全监管局及市委、市政府及市直有关单位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5.16万元,与上年89.98万元对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主要原因办公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工会费、维护维修费、水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接待及公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开支。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附件:2016年决算公开表https://att.qj.gov.cn/uploadfile/2017/0815/2017081503151285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