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部门动态 > 正文

我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范围进一步扩大

2017-08-15 16:30:29   来源:市发改委   

 

8月14日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卫计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联合,各县(市、区)妇幼保健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昆明总医院曲靖分院纳入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范围,参与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自2017年8月28日起执行

2015年和2016年,曲靖市分别出台县级和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未将各县(市、区)妇幼保健院和驻地部队医院纳入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范围。为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2017年全国医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精神,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文件和《曲靖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要求,市发改委经过深入调研、综合测算、拟定调价方案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之后,正式出台《关于全面实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补充通知》(曲发改收费[2017]19号)。

通知规定,曲靖各县(市、区)妇幼保健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昆明医院曲靖院纳入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范围,参与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后,根据《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曲靖市卫生局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实施的通知》(曲发改收费〔2015〕23号)的要求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由医保按政策规定给予报销。取消药品加成与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同步实施,自2017年828日起执行;各县(市、区)妇幼保健院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昆明总医院曲靖分院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予以弥补,弥补不足部分由各医疗机构自行承担。

通知要求,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规定,强化管理,加强宣传,落实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发改、卫计、人社、财政等部门的监管和社会监督。

 

曲靖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涉及单位名单

(妇幼保健院、部队医院

 

1、      麒麟区妇幼保健院

2、      沾益区妇幼保健院

3、      马龙区妇幼保健院

4、      富源县妇幼保健院

5、      宣威市妇幼保健院

6、      会泽县妇幼保健院

7、      陆良县妇幼保健院

8、      师宗县妇幼保健院

9、      罗平县妇幼保健院

10、      解放军昆明总医院曲靖分院

 

(文:许章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