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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核定曲靖中心城区部分垃圾处理新增项目收费标准

2017-08-16 15:40:25   来源:市发改委   

 

结合曲靖中心城区新增设摆放垃圾投放箱的实际,市发改委经对该收费项目运营成本进行审核,核定了曲靖中心城区(麒麟区)垃圾处理费部分子项目收费标准:

容积为0.22m³的垃圾桶维持现行垃圾处理费标准不变,即每个每日8.5元,每月255.00元,每年3060元;容积为2.2m³的垃圾投放箱垃圾处理费标准每个每日85.00元,每月2550.00元,每年30600.00元;容积为5.5m³的垃圾投放箱垃圾处理费标准每个每日212.50元,每月6375.00元,每年76500.00元。

 

同时,取消环卫直管公厕收费标准。其它项目收费标准不变,即继续执行曲发改价格20135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文:尹文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