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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物业服务价格管理权限移交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2017-08-16 15:40:59   来源:市发改委   

 

按照有关规定,自2017年8月1日起,原由发展和改革部门承担的物业服务价格管理职权,正式移交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权限移交后,廉租住房物业服务及住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由住建部门牵头,同级发改部门配合;涉及物业服务收费方面的投诉举报,仍由发改部门牵头,住建部门配合。曲靖市发改委、曲靖市住建局要求各县市区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移交和工作衔接,确保物业服务定价权顺利移交并做到管得住、管得好。(文:尹文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