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姻缘不成索彩礼 人民调解止纠纷

2017-09-12 09:45:47   来源:曲靖市司法局   
    “感谢你们把我们了却了这桩心事,要不然我们不知道要闹到什么地步。”当走出鲁纳司法所的大门时,双方父母如是说。
    家住窝坡村的查某某与李某某自小一起长大,两小无猜,青梅竹马。所谓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一来二去,双方父母也见证认可了两个小青年的爱情。择其良辰吉日,男方父母按照农村习俗总计花费烟、酒、糖、茶、衣服、彩金等各项费用9000余元订了婚约。
    本以为,好事将近,今年年底就可以登记结婚。然而世事难料,今年的5月,女方以在家没有出路,到昆明某医院打工为由,并在省城重新找了一个男朋友,自此一去不返。男方父母到女方家去询问,女方父母先是推诿搪塞,“不知女方在哪里。”;后置之不理,“大人管不了小孩的事。”见此情形,男方情感受创,无奈远走他乡,到浙江打工去了,可男方父母眼看着“煮熟的鸽子还飞了”,自是不甘心,“要么还彩礼钱,要么给姑娘”。多次上女方家索要,吵闹,一时闹得不可开交。虽经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几次调解,但无济于事。
    当此件纠纷经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报到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后,鲁纳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认为:这是一件典型的婚约财产纠纷。针对这一情况,工作人员电话联系了男女双方,了解了基本情况,并通知双方父母到司法所调解,通过对当事人家长讲法、析理、说情,面对面、背靠背的做工作,最终达成协议: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女方家长给付男方家长8600元人民币,案结事了。(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