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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龙区出台《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支持供销社综合改革

2017-09-19 08:58:29   来源:   

    近日,马龙区出台了《中共马龙区委、马龙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马发〔2017〕20号)文件,对全县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做出了安排部署。

   《实施意见》明确了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到2020年,基本建立新型供销管理运行体制机制,实现乡镇(街道)供销合作社组织经营服务体系、产业服务全覆盖,经营总额达74200万元,社有资产达14302万元以上,社有企业达8户以上,培育5户以上骨干社有企业。提质增效6个基层社,领办创办85个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改造提升15个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40个标准化农村电子商务站点。    

  《实施意见》明确指出,一是巩固农业生产服务。巩固提升以化肥、农药、农膜、种子等农资流通企业为骨干,区域农资配送为依托,村级农资经营网点为基础的农资现代流通经营服务网络。加大化肥、农药、种子等农资仓储设施、配送中心建设改造力度,完善农资仓储配送服务体系。二是创新农产品流通服务方式。支持供销合作社参与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对供销合作社农贸市场建设用地给予优先供给。创造条件,推动鲜活农产品直接进入城市社区销售。支持供销合作社农产品流通和加工企业品牌创建和销售网络体系建设。三是着力构建城乡综合服务平台。支持供销合作社巩固提升和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优先恢复发展有条件的乡(镇、街道)综合服务社。加快发展城镇消费合作社,为城乡居民提供日用消费品、商品配送、网上购销、代收、代缴居民生产生活中的各种服务费等便利化服务,统筹整合好城乡供销合作社资源,创新商业模式和经营状态,建设和改造一批乡(镇、街道)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提升供销合作社沟通城乡、服务“三农”的辐射带动和引导农村消费的能力。四是加快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建设。推动县级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使之成为提供商品代购服务、农产品网上营销、农业科技信息服务、小额融资服务的电子商务服务节点,成为“工业品下乡、农副产品进城”的双向流通体系重要环节。五是加快食用菌产业发展。加强对食用菌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调整充实县政府食用菌产业领导小组。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完善食用菌产业发展支持政策,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推动食用菌产业发展。力争到2020年全县食用菌产量达17300吨,产值达20621万元。六是探索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支持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按照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发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力争到2020年农村资金互助组织达20个以上。七是加快基层社改造步伐。通过直接投资、资产回购、开放办社、设立中心社等方式逐步恢复创建8个基层社。八是设立供销合作发展基金。支持县级联合社设立供销合作发展基金,按不低于当年社有资产收益20%的比例注入本级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合作发展基金。九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县政府配套相应专项资金用于县供销社的综合改革工作,县财政每年安排50万元资金,重点支持供销改革工作。十是保障供销合作社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侵占、平调其财产,不得将社有资产纳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不得改变供销社及其所属企业单位的隶属关系,要保持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和社有资产的完整性。确因城镇规划或政府重大项目建设需占用供销合作社管理使用的土地和房产,必须按相关政策规定标准予以补偿实行有偿使用。(曲靖市供销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