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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 2017年 第08号

2017-10-09 09:38:52   来源:   
曲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公告
2017年 第08号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的通知》(云安监管〔2016〕77号)等文件的规定,经过企业自主创建、自评、自愿申请,评审机构评审推荐,市、县安全监管部门现场审核,宣威市大维气体有限公司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危险化学品)初次取证条件。认定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现予公告。
 
 
曲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