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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城乡规划制度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2017-10-30 16:49:46   来源:曲靖市规划局   
  五年13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覆盖城乡规划编制、规划管理技术、建设用地容积率、户外广告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地下管线、规划验收、交通影响评价、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规划报件、绿地和车位规划、乡村建设规划和临时建筑规划领域,基本建立了城乡规划管理制度体系。
  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成立于2013年5月。5年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制定规范性文件起草规划和年度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加快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先后出台了《曲靖市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规定(试行)》(市人民政府第65号公告)、《曲靖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实施办法》(市人民政府第78号公告)、《曲靖中心城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实施办法》(市人民政府第84号公告)、《曲靖中心城区地下管线管理实施办法》(市人民政府第85号公告)、《曲靖市城乡规划编制办法》(市人民政府第96号公告)、《曲靖市城市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第97号公告)、《曲靖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曲政发〔2016〕128号)、《关于开展中心城区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曲政发〔2014〕4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管理的通知》(曲政发〔2014〕4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区建设项目规划报件的通知》(曲政发〔2014〕5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区建设项目绿地和车位规划管理的通知》(曲政发〔2014〕53号)。2017年,市政府将出台《曲靖市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办法》和《曲靖中心城区临时建筑管理办法》。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及早谋划,认真研究,充分把握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定权的机遇,制定五年立法规划,积极争取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立项,进一步建立市政府基础设施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传统村落保护和规划实施、规划督察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