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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1号: 曲靖市审计局关于曲靖日报社2016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等 2017年第1号 (二○一七年十一月八日公告)

2017-11-08 15:13:41   来源:   
 
2017年第1号:
曲靖市审计局关于曲靖日报社2016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等
2017年第1号
(二○一七年十一月八日公告)
 
 
    
 
1. 曲靖日报社2016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2. 曲靖市公安局2014年至2015年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3. 曲靖市公安局2016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4. 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6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5. 曲靖市红十字会2016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6. 曲靖市煤炭工业局2016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7. 曲靖市残疾人联合会2016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曲靖日报社2016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
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曲靖市审计局于2017年3月,对曲靖日报社2016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曲靖日报社属曲靖市委直属的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2016年收入合计1635.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457.64万元、其他收入177.97万元;支出合计145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4.32万元,项目支出569.98万元。当年结转和结余181.31万元,上年结余542.2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23.5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曲靖日报社的财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16年度的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年度财务收支及会计核算基本符合预算法、会计法和相关会计制度和相关财经法规的规定,经对照财政下达的预算指标文件进行审计核对,所列事项清晰,库存现金经实地盘点账实基本相符。但还存在利息收入没有缴入财政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64万元。
(二)部门信息系统方面存在未设置独立的信息科技部门。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应缴未缴的财政收入责成曲靖日报社自行上缴财政。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曲靖日报社应依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设置专门的信息科技部门,从严控制日常公用经费开支标准,严格执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核把关。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曲靖日报社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逐项整
改,及时上缴应缴未缴的财政收入,认真采纳审计建议。
 
 
曲靖市公安局2014年至2015年财政财务
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曲靖市审计局于2017年2月至4月对曲靖市公安局(以下简称“市公安局”)2014年至2015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曲靖市警察协会、曲靖市保安服务公司等单位。
一、基本情况
市公安局是主管公安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经费由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内设23个处(支队、部、委、分局)。2015年末行政编制人员615人,实有人数713人(其中,在职人员602人,退休人员111人);车辆编制数177辆,实有车辆230辆(其中,报停53辆)。
审计结果表明,市公安局能按照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会计制度等财经法规进行核算和管理,2014至2015年年财务收支及会计核算基本符合预算法、会计法等相关财经法规的规定和相关会计制度,会计资料客观地反映了单位年度的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但存在经费支出中列支应由工会经费列支运动会支出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2014年至2015年在经费支出列支应由工会经费列支的运动会支出78.06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在经费支出中列支应由工会经费列支的运动会支出的问题,责成市公安局自行整改,今后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工作的通知》和津贴补贴的相关规定,从严控制费用支出;二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三是加强对接待费的控制,如实反映接待费支出,压缩接待费支出,厉行节约,减少不合理的费用支出;四是加强对办案经费及差旅费报账的真实性审核。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进行了整改,审计建议得到较好采纳。
 
 
曲靖市公安局2016年预算执行及其他
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曲靖市审计局于2017年2月至4月,对曲靖市公安局(以下简称“市公安局”)2016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曲靖市警察协会、靖安宾馆食堂出租及收支情况。
一、基本情况
市公安局是主管公安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经费由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内设23个处(支队、部、委、分局)。2016年末行政编制人员625人,实有人数717人(其中,在职人员604人,退休人员113人);车辆编制数83辆,实有车辆193辆(其中,报停110辆)。
审计结果表明,市公安局能按照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会计制度等财经法规进行核算和管理,2016年财务收支及会计核算基本符合预算法、会计法等相关财经法规的规定和相关会计制度,会计资料客观地反映了单位年度的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但存在经费支出中列支应由工会经费列支的运动会、节日、生日支出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2016年在经费支出中列支应由工会经费列支的运动会、节日、生日支出70.65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出具了审计报告。对超范围列支的问题,责成市公安局认真自行整改,今后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云南省总工会办公室严格执行<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工作的通知》和其他相关规定,从严控制费用支出;二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三是按照《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规定,加强对应收、暂付及暂存款项的管理,并及时进行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四是加强支出的核算和管理。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进行了整改,审计建议得到较好采纳。
 
 
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6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曲靖市审计局对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6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级预算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等8个科室,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截至2016年底核定人员编制40人,实有39人(在职38人,退休1人)。核定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二、审计情况
(一)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曲靖市财政局下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预算总额为1532.2万元。其中,年初部门预算1637.82万元,追加预算-105.62万元,追加额占本年总收入的-6.89%。当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均向社会公开。决算报表反映部门总收入1725.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532.2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93.55万元。
    2016年部门决算总支出1477.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2.49万元,项目支出895.29万元。本年总支出较上年减少52.67万元,下降3.44%,2016年年初无结转和结余资金,年末结转和结余247.97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结转)。
(二)“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年初预算“三公”经费37万元。“三公”经费实际支出合计21.71万元,与上年22.17万元相比减少0.46万元,减少2%。
(三)软件正版化情况
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6年购入档案管理系统软件一套,金额1,980元,购入计算机保密检查系统一套,金额8,500元,已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软件采购和管理符合国务院办公厅《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和云南省的有关要求。
(四)债务和担保情况
2015年11月收到昱安公司转入贷款200万元,2016年4月归还银行贷款本金100万元,2016年10月归还银行贷款本金100万元。2016年末,无政府性债务和对外担保。
审计结果表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能够按照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等财经法规进行会计核算和管理,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16年度的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曲靖市红十字会2016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曲靖市审计局于2017年4月对曲靖市红十字会2016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曲靖市红十字会属财政全额拨款的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主要开展应急救援、救护;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参与宣传和推动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及志愿服务等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 
审计结果表明,曲靖市红十字会财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16年度的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年度财务收支及会计核算基本符合预算法、会计法和相关会计制度和相关财经法规的规定,对照财政下达的预算指标文件进行审计核对,所列事项清晰,库存现金经实地盘点账实基本相符。但还存在存量资金没有缴入财政、公务接待费和会议费支出比上年增加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应缴未缴财政资金80.12万元。
(二)虚报助力脱贫攻坚工作调研座谈会会议费0.6万元。
(三)“三公”经费、会议费支出比上年增加8.53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对应缴未缴财政收入、虚报助力脱贫攻坚工作调研座谈会会议费收缴市级财政; “三公”经费、会议费支出比上年增加,责成曲靖市红十字会自行整改并作出书面说明,今后严格遵守中央、省、市的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曲靖市红十字会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日常公用经费开支标准,严格执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核把关。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曲靖市红十字会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逐项整改,认真执行审计决定,及时上缴应缴未缴的财政收入,认真采纳审计建议。
 
 
曲靖市煤炭工业局2016年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曲靖市审计局自
2017年4月21日至5月5日,对曲靖市煤炭工业局2016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曲靖市煤炭工业局(以下简称“市煤炭局”)是曲靖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016年市财政局下达市煤炭局预算总额3,041万元,其中,年初部门预算1,657万元(基本支出743万元,项目支出914万元),年中追加预算1,384 万元,追加额占本年总收入的45 %。当年预算已按要求向社会公开。
2016年度收入合计3,0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11万元,市安监局补助 30万元;部门总支出2,7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882万元,项目支出1,831.2万元;2016年初结转和结余766.3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1,093.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11.38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082.45万元。
二、公务支出和奖金发放情况
(一)“三公”经费、会议费方面。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40.09万元,比2015年52.2万元下降23.2%。其中,公务接待费19.4万元,比2015年15.97万元增长21.48%;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20.69万元,比2015年30.19万元下降31.46%;无因公出国(境)支出。会议费支出17.46万元,比2015年6.86万元增长154.4%。
(二)培训费、考察费、差旅费方面。2016年培训费支出151.7万元,比2015年133.18万元增长13.91%;考察费支出1.04万元,比2015年2.14万元下降51.39%;差旅费支出68.22万元,比2015年41.37万元增长64.91%。
(三)奖金发放情况。2016年市煤炭局共计发放各种奖金699.72万元,具体是:兑现煤炭安全生产责任状和煤炭产业转型升级责任状考核奖627万元。其中,发放各县(市、区)362万元,发放领导小组成员44.1万元,发放煤炭局职工65人220.9万元;兑现2015年度政府综合考核奖56.84万元。其中,综合考评奖32万元,招商引资奖5.28万元,激励奖16.56万元,安全生产奖3万元;发放煤炭知识竞赛奖3.4万元;兑现2015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奖12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煤炭局会计核算基本符合《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规定,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16年单位财务收支情况。但审计也发现市煤炭局还存在超预算支出,工会资金公款私存,会计、出纳不相容职务由一人兼任,违规发放系统内人员评审费,虚列支出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超预算支出20.49万元。
(二)工会资金公款私存1.28万元,会计、出纳不相容职务由一人兼任。
(三)违规发放系统内人员评审费0.12万元。
(四)虚列支出100万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超预算支出,工会资金公款私存,会计、出纳不相容职务由一人兼任,违规发放系统内人员评审费,虚列支出的问题,由市煤炭局自行整改。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一是严格遵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二是加强对项目支出资金的管理使用;三是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储蓄管理条例 》的学习。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市煤炭局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已按审计报告的要求进行了有关账务调整,信息系统已投入使用。审计建议得到采纳和运用。
 
 
曲靖市残疾人联合会2016年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曲靖市审计局于2017年4月24日至5月7日,对曲靖市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市残联”)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抽查华府医院残疾儿童矫治手术项目医疗费支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市残联是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地方组织,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经费由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内设4个科(室),下属曲靖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和曲靖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市残联有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1人,实有13人,工勤人员1人;曲靖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和曲靖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有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人,实有8人;退休人员5人。车辆编制数3辆,实有车辆3辆。
审计结果表明,市残联能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财经法规进行核算和管理,2016年财务收支及会计核算基本符合预算法、会计法等相关财经法规的规定和相关会计制度,会计资料基本反映了单位年度的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但存在存量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项目资金管理不严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截至2016年底,市残联(2014年省残运会)净结余资金38.39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
(二)曲靖华府医院在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医疗费中多收红光治疗费5.38万元;违规收取陪护床(椅)费、上级医生查房费、一次性使用电极片等2.92万元,两项合计8.3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市残联出具了审计报告。对2016年底市残联(2014年省残运会)净结余资金383,939.32元,全额收缴省级财政;对华府医院多收治疗费的问题,移送市发改委依法进行处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市残联要对承担项目的医院加大监督力度,认真审核收费项目和标准,督促其严格执行《云南省非营利性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加强收费管理工作,纠正或制止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确保收费的合理性、合规性;一旦发现医院形成违法所得,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二是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对项目执行完毕的净结余资金和沉淀在部门2年以上的项目结转资金,应及时交回财政。三是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单位预算编制应当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收支预测,做到预算编制科学、合理,避免资金滞留闲置而无法发挥应有的效益。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残联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进行了整改,审计建议得到较好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