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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司法局三项措施加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

2017-11-09 10:54:42   来源:曲靖市司法局   
   近年来,为了让更多涉法涉诉未成年人群体得到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罗平县司法局着力打造综合性、便利性、多层次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经过不断的努力和探索,以“三项措施”来加强全县范围内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
   便民化。对于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案件,降低法律援助门槛, 在醒目位置设立便民指示牌、公示栏,努力完善无障碍配套服务设施,尽可能为受援人提供方便。案件受理后,告知受援人在法律援助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并及时向受援人通报办理法律援助事项的进展情况。凡因合法权益遭到侵害申请援助的民事案件,只要申请人符合经济困难标准,均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对于刑事指定案件一律对其进行免予经济困难审查工作,优先进行受理,第一时间指派有经验的律师进行辩护。
   普法化。为提升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法律思维,让未成年人更好地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近五年来,罗平县司法局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青少年法律知识读本》和《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手册》等相关法律知识制成宣传册进行普法宣传。期间,共印制宣传册3万余本,分别放置在各个司法所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显著位置。
    扩大化。为了更好地服务涉法涉诉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中心进一步扩大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的援助范围,除《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刑事案件和请求给付抚养费的案件外,将受援范围扩大到未成年人请求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件。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快速审核、受理、指派,简化程序,能调则调,能援尽援,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截至2017年年底,罗平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涉及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98件,受援未成年人数达110人,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80余万元,为未成年人节约诉讼成本近30万元,最大限度地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蔡宏波 夏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