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部门动态 > 正文

曲靖市工商系统多措并举开展危化品和易燃易爆品安全专项整治

2017-11-09 11:15:57   来源:   
       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和安排,市工商局按照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职能,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重要位置,坚守安全生产底线红线,通过“五项措施”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一是严把市场主体准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有关部门的许可证件,严格审核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对应取得行政许可而未取得的,一律不予办理登记。
        二是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充分发挥属地监管的作用,依据职责分工,查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做到协调一致、互通互联,对相关部门抄告的前置行政许可证件有效期届满、被注销、被吊销的企业,及时依法责令其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拒不办理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根据政府取缔、关闭企业的决定或者有关部门认定企业违法情节严重的抄告,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依法履行营业执照吊销程序。
        三是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结合地区实际,对无照经营加大清理整顿力度,依法查处无需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但应当取得营业执照而未取得、已经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持有无需取得许可的营业执照但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四是落实信息抄告案件移送制度。对发现的属于相关许可部门监管范围的未经许可经营行为,及时汇总上报个私监管科抄告或移送相关许可部门;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
        五是加强督导,确保成效。2017年9月23日-25日,市工商局督查组深入各县(市)区工商和市场监管局检查督导安全生产工作,对各基层局学习贯彻有关会议精神情况、对易燃易爆品摸查情况、无证无照经营查处情况、内部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督查,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成效。(马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