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部门动态 > 正文

曲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公告 2017年 第10 号

2017-11-13 11:01:30   来源:   
曲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公告
2017年 第10 号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云南省安全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的通知》(云安监管〔2016〕77号)等文件的规定,经过企业三年自评、自愿申请,属地安全监管部门现场审核,陆良县永鑫漂白粉厂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直接延期换证条件,认定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现予公告。
 
 
曲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