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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结果公告2017年第3号: 曲靖市审计局关于市本级2016年度预算执 行情况审计结果等 2017年第3号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公告)

2017-11-16 15:59:50   来源:   
审计结果公告2017年第3号:
 
曲靖市审计局关于市本级2016年度预算执
行情况审计结果等
2017年第3号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公告)
 
 
    
 
1. 曲靖市财政局市本级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
2. 曲靖市地方税务局2016年度地方税收征收管理情况审计结果
3. 曲靖市道路运输协会2014年至2016年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4. 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5.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6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曲靖市财政局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
执行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曲靖市审计局于2017年3月7日至5月25日,对市本级2016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市财政局2016年度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市财政局(不含国资委)属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截至2016年末,核定机构编制4个,实有4个,核定人员编制115人(行政编制101人,事业编制3人,工勤编制11人),实有163人(行政编制149人,事业编制3人,工勤编制11人),核定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单位内设办公室、预算科、投资评审中心、票据监管中心、非税收入管理局等36个科、室(中心)。
审计结果表明,2016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上级财政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财政工作重点,依法组织收入,千方百计争取支持,攻坚克难保障支出,实现了财政收支的平稳增长,较好地完成了财政收支任务,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违规使用新增地方政府债劵资金3000万元,用于公司注册资本金。
(二)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不规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违规使用新增地方政府债劵资金3000万元的问题,责成市财政局全额收回,按规定用途使用;责成对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范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一是强化预算管理,确保用好财政资金;二是继续加大对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三是规范非税收入的核算管理,确保各项非税收入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进行了整改,于2017年8月收回了违规使用的新增地方政府债劵资金3000万元,进一步规范管理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审计建议得到较好采纳。
 
 
曲靖市地方税务局2016年度地方税收
征收管理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曲靖市审计局于2017年5月8日至7月20日,对曲靖市2016年度地方税收征收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延伸审计了曲靖市地方税务局对纳税户云南创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税收征管政策情况。
一、基本情况
市地方税务局属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截至2016年末,核定机构编制2个,实有2个(局机关1个,稽查分局1个),核定人员编制96人,实有99人,核定车辆编制11辆,实有车辆11辆。单位内设办公室、计财科、监察室、征纳科、规费科、税政一、二、三科等16个科、室(中心)。
审计结果表明,2016年市地税征管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地税部门的领导下,税收征管逐步规范化和法制化,在税收征收管理、税收政策执行等方面能够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执行。但也还存在一些地方税收征收管理薄弱,延伸抽查的云南创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缴税费数额较大等方面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审计市地方税务局对纳税户云南创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税收征管政策情况时,发现该公司欠缴各种税费2396.03万元。
(二)2016年市地税局直属分局业务培训1567人,支出业务培训费17.69万元,审计发现存在虚构培训人员签到册,虚列支出套取资金的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云南创森房地产开发公司欠缴各种税费2396.03万元的问题,已责成市地方税务局认真履行征管职责,尽快清交纳税户长期拖欠的各种税费;对直属分局虚列支出套取资金的问题,已移送市地税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一是地税部门应进一步加强税收征收管理,确保国家税款及时、足额收缴入库;二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委托代征收税款的征缴管理工作,从源头上防止税款流失加大税收稽查巡查力度,杜绝税费流失;三是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严格按照会计法及财会制度的规定做好财务会计核算工作,严查严处弄虚作假行为,严格遵守财经法纪,坚决杜绝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地方税务局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进行了整改,对企业拖欠税款的问题,已纳入催缴清收范围;对直属分局虚列支出套取资金的问题,市地方税务局正在调查核实,待调查完毕后,其调查处理结果书面反馈市审计局。审计建议得到较好采纳。
 
 
曲靖市道路运输协会2014年至2016年
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曲靖市审计局于2017年4月5日至4月11日对曲靖市道路运输协会2014年至2016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曲靖市道路运输协会于2004年10月经曲靖市交通运政管理处发起、筹建,曲靖市交通局批准,曲靖市民政局登记注册成立的社团组织。截至2016年12月底,全市共有会员单位98个,市协会下设客货运输专业委员会等三个专业委员会和各县(市、区)9个分会。
审计结果表明,曲靖市道路运输协会的财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其2014年至2016年的财务收支情况。但仍存在违规使用财政票据收取经营收入,无依据报销主管部门人员出差补贴费及相关支出取得的发票不规范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违反规定使用《云南省社会团体专用收据》,收取经营性收入994.19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对违规收取的经营性收入994.19万元,全额收缴入省级财政。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一是树立法制观念,按《曲靖市道路运输协会章程》规定的范围实行行业管理;二是协会下属各分会不具备财务核算条件,建议对分会财务实行报账制,便于加强财务监督管理;三是规范会计核算和账务管理工作。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道路运输协会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进行了整改,对违规收取的经营性收入994.19万元,已全额上缴省级财政,审计建议得到较好采纳。
 
 
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曲靖市审计局于2017年3月29日至5月25日,对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市质监局”)2016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市质监局是市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级预算行政单位,内设机构有9个科室。核定人员编制42人,2016年12月末实有在职人员38人。
2016年度总收入978.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8.87万元,其他收入39.52万元;支出合计1068.92万元,收支相抵本年结余-90.54万元;年初各项资金结转和结余395.52万元;年末累计结转和结余304.99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质监局财务基础管理工作基本健全,2016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16年度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但也存在违规发放补助、报销差旅费不规范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 2016年违反规定支付驾驶员行车公里补助0.35万元。
(二)2016年职工在差旅费报销单中无自费伙食费票据附件,报销伙食补助费8.74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责令单位自行整改。针对单位存在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规范行政机关津贴补贴的规定,杜绝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实物和奖金的行为;二是严格执行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执行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质监局高度重视,对审计报告中责令自行纠正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落实,对违反规定支付驾驶员安全行车公里补助0.35万元已从当事人8月份的工资中扣减,冲减单位财务费用;组织人员修订完善了差旅费管理等制度;审计建议得到了采纳。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6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曲靖市审计局于2017年2月28日至3月24日,对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扶贫办”) 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2015年扶贫专项资金下达情况。
一、基本情况
市扶贫办是市人民政府直属主管全市扶贫的工作部门,属于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7个科。核定人员编制24人,核定车辆编制1辆;2016年末实有人员25人,实有车辆1辆。
审计结果表明,市扶贫办财务基础管理工作基本健全,2016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16年度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但也存在存量资金未清理上缴财政、未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自行采购项目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2015年末项目资金结余30.29万元未清理上缴财政。
(二)自行采购项目未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市扶贫办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2015年末项目资金结余30.29万元未清理上缴财政的问题,已按规定处理收缴财政,对自行采购项目未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的问题,责成市扶贫办自行整改,今后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一是认真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及时对单位财政存量资金进行清理;二是在差旅费报销中,严格执行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执行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报销差旅费时必须提供伙食费收据方可报销;三是在公务接待支出方面,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办理。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扶贫办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进行了整改,已按规定上缴2015年末项目资金结余30.29万元,向市级财政部门补办相关手续,审计建议得到较好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