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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2017-11-17 09:59:34   来源:曲靖市司法局   
   曲靖市司法局立足于促进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在城乡之间的均衡布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于今年4月制定下发了《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的意见》,并于5月19日、5月25日在曲靖召开了全市、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推进会后,曲靖市司法局积极稳妥推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平台的建设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10月底,县(市、区)平台建成8个,已完成90%,乡镇(街道)平台建成59个,已完成44.2%,村(社区)平台建成523个,已完成32.6%。具体举措如下:
   一是指导先行,稳步推进。曲靖市司法局以省、市现场推进会为契机,确定了市、县、乡、村四级平台的六个试点建设单位,并及时制定下发了相关指导意见,对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的任务进度、设施标准、形象标识等重点环节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二是深刻认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重要意义。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司法行政机关的基本职责任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统筹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总抓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是深入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部分,是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的必然要求,对于整合司法行政业务职能和法律服务资源,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三是统一建设标准。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是有效开展公共法律服务的根本保证。要按照统一名称、统一名称标牌、统一形象标识、统一进驻项目、统一服务载体、统一办事流程等六统一的原则来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
   四是科学合理设置服务窗口。曲靖市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均按照实事求是、讲求实效的原则,根据服务项目的内容、性质和办理方式来设置窗口。市、县两级平台设置五个窗口,覆盖十二项公共法律服务,乡镇级平台设置四个窗口,覆盖十一项公共法律服务,村级平台设置一个窗口,覆盖直接办理和指引的八项公共法律服务。
   五是强化监管管理,树立公共法律服务新形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新的惠民工作,在社会上的影响力还不大,曲靖市在加快推进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的同时,加强舆论宣传,采取新闻媒体、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知晓率,赢得支持,接受监督。(法援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