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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市司法局从三个方面贯彻落实“禁酒令”

2017-11-17 10:00:56   来源:曲靖市司法局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以及曲靖、宣威市纪委关于“禁酒令”的纪律要求相关精神,宣威市司法局纪委从思想教育、全面清查存量酒品、公开监督方式三个方面着手,贯彻落实“禁酒令”,不断深化党员干部队伍作风纪律建设。
    从思想教育上入手。召开党风廉政专题教育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党员学习“禁酒令”内容,将省委“禁酒令”转发各部门,要求各部门切实贯彻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各部门主要领导率先垂范,严格按照工作部署开展好禁酒工作,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管好干部职工,不得逾越纪律红线,深化纪律作风建设。
    从全面清查存量酒品着手。根据市纪委安排,司法局纪委对本单位酒类库存情况进行全面清查,没有库存酒类。
    从公开监督方式,明确禁酒形式入手。向群众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扩大监督层面,坚决贯彻“禁酒令”。明确普通公务接待不得使用酒品,明确不得通过公款购买、个人携带、他人赠送等方式使用酒品,明确干部职工上班时间不得饮酒,严格落实“禁酒令”。(周朝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