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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分割赔偿家庭起纷争 得援助家庭和睦奔小康

2017-11-17 10:02:08   来源:曲靖市司法局   
   李某和徐某之三子李绍某在某煤矿采煤工作中,于2008年6月19日受伤,经抢救无效当月20日死亡,李绍某死亡后,由李某和徐某的第     五个儿子在未经父母同意即代表死者家人与煤矿协商解决死者的善后事务,经协商煤矿一次性赔偿死者亲属xx元人民币,且已实际履行。办理完李绍某的丧葬事宜后,李某和徐某的第五个儿子自作主张,将赔偿款给予李绍某之子,不予分配其他任何亲人。李某和徐某多次向第五个儿子要求分割应得份额,第五个儿子以各种理由拒绝予以分割,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李某和徐某向村委会、镇政府等部门请求帮助解决。李某和徐某的第五个儿子和孙子李德某拒绝配合调解。2016年10月18日李某和徐某向宣威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宣威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待了李某和徐某,得知李谋和徐某均是70多岁的老人了,共生育五个儿子,第三儿子于2008年因工伤死亡,第二个儿子因小儿麻痹症残疾至今未婚,与李某、徐某一同生活,如今三人均无生活来源,靠领取农村养老金维持,家庭条件很困难,请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认真听取陈述后,得知此案属于多年的信访积案,在立案之前,受援人多次到村委会、镇人民政府信访请求处理。况且其要求分割款项是已支付了八、九年后才主张诉讼分割,赔偿款也已早就使用完结,几方当事人已经由亲人变成仇人。即便法院强行判决分割,最终也是一纸法律白条,无法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但是受援人如今又不走上访途径,而是愿意来到法律援助中心咨询、申请,说明当事人想通过法律来维权。于是宣威市法律援助中心当场受理李某的申请,当场指派云南韬为律师事务所孔令团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代理此案。
    孔律师接受指派后,认真听取了李某的陈述,于是迅速收集、整理相关证据,为提出的共有分割寻找法律依据,并代为向宣威市人民法院提起共有分割诉讼。孔律师不辞辛劳地多次到法院与承办法官沟通分析案情。同时也曾多次试图与李某、徐某的第五个儿子和孙子沟通协商对死亡赔偿款进行合理分割,但均遭到李某、徐某的第五个儿子和孙子的拒绝,无法协商。
    2017年11月宣威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审理过程中原被告双方情绪都比较激动,分歧很大。通过法庭调解,为确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孔律师建议法庭其分割款项按年予以支付徐某和李某。承办法官充分听取了孔律师的意见,分别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 达成调解协议:自2017年开始,在李某、徐某有生之年,由李德某给付李某、徐某每人每年人民币XX元,2017年应付的XX元于2017年11月25日前付清,以后每年应给付的人民币于当年12月31日前给付。最后该案已圆满调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