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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

2017-11-17 15:01:49   来源:   
        为着力治理和解决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广大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曲靖市扎实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全力排查治理农村食品安全隐患。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制定了工作方案,要求各县(市、区)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紧紧围绕农村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和风险点,紧密结合辖区监管工作实际,严格落实“四有两责”要求,破解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难题,及时上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同时,加强对有关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强化主体意识。通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月(周)”、食品安全“五进”活动等深入农村、基层的时机,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知识读本》、《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消费篇》等读本资料,进一步宣传普及食品安全常识,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8000余份。大力督促本行政区域的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旅游景区等食品经营主体强化主体责任意识,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履行法定义务,规范生产经营行为。通过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热情,努力提升农村地区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监督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人人参与监督,努力形成农村食品安全共治共管格局。
        三是加强日常监管,突出重点巡查。严格经营主体资格审查,严格按照省局制定下发的食品经营户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进行规范化检查,每到一处首先进行生产经营主体资格是否合法的检查,是否亮证经营,是否存在食品安全法中明令禁止销售的食品经营行为;严格按照“三小”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对“三小”企业进行登记备案管理,增强“三小”企业自我整改提升的热情。强化对经营许可条件合规情况的执法检查,共检查“三小”企业2950户;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三小”企业整改提升达到条件后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扎实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8782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18959户次,检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288个次,备案农村集体聚餐1033户次,快速检测1002批次(含食用农产品707批次),立案查处案件203件,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59739公斤,创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138家,有效治理和规范了农村市场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