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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龙区地税局四举措开创稽查工作新局面

2017-11-27 08:48:42   来源:   
    马龙区地税稽查局充分认识到稽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加强领导,统一思想,采取“四条措施”有序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开创了稽查工作新局面。
     一是严格过程监控,全面提升办案质效。专项检查、重点税源检查、随机抽查等案件查办过程中,认真总结以前年度案件查办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通过严格规范制度建设、稽查预案、调查取证、稽查文书、案件审理,案件执行、案卷管理等环节,全面提升稽查案件质效。
   二是实行阳光稽查,有效防范执法风险。工作中,对内严格执行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环节相互分离,依托“金税三期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对稽查业务全覆盖,接受上级局和相关各部门的监督。对外公开稽查内容和程序、执法依据和查处结果、廉政制度和廉政监督方式,接受被查对象和社会的监督。通过内外结合,增加执法透明度,强化监督力度,使稽查工作置于“阳光”之下,有效防范执法风险。
   三是尝试案中查案,不断堵塞税收漏洞。在税收违法案件查办过程中,尝试从所查办的案件中收集、登记案源信息,对所收集的案源信息进行分析判断,根据案源类型、纳税人状态、线索清晰程度、涉税风险等因素,采取退回或补正、移交相关部门、暂存待查、调查核实、督导自查、并案处理、立案检查等方式分别处理,不断堵塞征管漏洞,提高稽查选案准确率。
   四是加强两税联系,共同推动合作深化。加强与国税稽查局联系,通过定期召开联系会、共享涉税信息、联合确定稽查对象、联合实施检查、协同案件审理、协同案件执行等方式,形成长效、科学、持续、可推广的稽查合作模式,共同推动了国、地税稽查合作深化,增强了稽查执法效能,减轻了纳税人负担,规范了联合稽查行为。
   截至11月20日,督导自查34户次,累计立案检查并结案16户,其中:国、地税联合检查2户;查补滞补罚收入231.38万元,其中:国、地税联合检查查补25.65万元;结案率100%。提前圆满完成了上级局下达的全年稽查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