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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曲靖市关于对宣威市安全生产巡查情况通报

2017-11-29 10:36:51   来源:   
       根据《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的通知》(曲办发〔2017〕43号)精神,2017年8月8日—8月28日,市委、市政府对宣威市开展了为期20天的安全生产驻地巡查,在巡查中,紧扣“三大责任”,围绕八项重点内容,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随机抽查、受理举报等方式,对宣威市落实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查。现将巡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巡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安全生产长期规划不健全。宣威市尚未制定出台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没有涉及安全生产内容,安全生产指标、职业病防治未纳入规划;四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未全部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
       (二)安全责任体系不完善。宣威市安全生产行业监管和综合监管的职责尚未完全厘清,存在监管漏洞和监管盲区,部分行业领域特别是一些新兴行业领域处于脱管、漏管的真空地带。发改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能职责的安委会成员单位未按要求制定和公布详细安全监管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
       (三)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宣威市普立乡腊龙村委会的村民在G56杭瑞高速公路(普宣段)北盘江大桥桥头长期违法摆摊设点,严重影响高速公路行车安全,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和重大事故隐患倒查问责机制不完善;安监、煤炭、交通等部分行业领域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域信用体系、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以及政府购买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制等方面还存在差距,隐患排查治理的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对安全生产失信企业没有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和“黑名单”管理,执法力度不硬,震慑力不足,导致企业安全生产违法成本过低,有的安全生产隐患久拖不治,久治不绝。
       (四)安全监管保障有差距。宣威市安监局存在一人兼任多个股(室)长现象,监管力量严重不足;住建等部门安全监管装备配备不到位。锦西社区对消防设施设备不会和不能正确使用,设备形同虚设。来宾等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力量不足,乡镇安全监管部门人员不固定,有的是临时调配,身兼数职,没有经过专业安全监管培训,安全监管知识匮乏、业务不精,监管能力不强。
       二、整改要求
       宣威市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巡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按照立行立改、真抓真改的要求,及时研究,专题部署,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督促制定完善管用、实用的整改方案,按照整改责任、时限、任务、目标、措施“五到位”的原则,逐一抓好问题整改。
 
 
曲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