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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曲靖市关于对马龙区安全生产巡查情况通报

2017-11-29 10:38:53   来源:   
       根据《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的通知》(曲办发〔2017〕43号)精神,2017年8月8日—8月28日,市委、市政府对马龙区开展了为期20天的安全生产驻地巡查。在巡查中,紧扣“三大责任”,围绕八项重点内容,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随机抽查、受理举报等方式,对马龙区落实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查。现将巡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巡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安全监管水平不强。马龙区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机制不到位,监管责任清单不细不实;县安委办抓隐患排查与治理力度不够,措施不到位,对省、市相关部门下发的隐患整改指令落实整改不彻底;安全生产宣传力度不够;未建立与安全监管相适应的资金保障机制,安监、住建、交警等安全监管执法技术装备、车辆配备不足;监管执法效能不高,对部分隐患督促整改不到位,存在执法文书流于形式的情况。
       (二)执法力度存在宽松软。部分监管部门履行法定职责不力。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整治搬迁工程中的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有三个重大隐患未整改完成,未明确整改时限,未制定整改方案;部分单位在督促企业隐患治理跟踪问效、闭环管理方面存在差距;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不严,存在以罚代管、罚而不管的现象。明龙焦化实业有限公司8月4日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8月5日马龙区安监局下达了停产指令, 8月10日该公司粗苯工序开车后8月16日仍在生产中。县安监、消防等单位未全面对监管企业进行安全验收,部分企业在未经现场检查验收,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擅自开工。
       (三)企业安全意识淡薄。从抽查情况看,部分企业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整改不彻底。云南曲靖钢铁集团呈钢有限公司、云南北江燃气公司马龙充装站等企业未按照《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马龙联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未认真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确认签字,对饲料加工车间未开展粉尘防爆专项整治;部分企业安全投入不到位,没有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企业在技术装备改造、隐患排查整改和安全教育培训方面经费保障不到位。马龙区马过河镇兴盛采石场、马龙区天欣物资有限公司炸药库等企业部分重点环节监控设备未配置;部分企业未建立相应的监督考核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未严格履职考核和责任追究。
       二、整改要求
       马龙区委、县政府要以此次安全生产巡查为抓手,着力在责任落实、隐患治理、体制机制、宣教培训等方面下足功夫,抓出成效;特别要针对执法力度不强硬等突出问题,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的理念,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在全社会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提升安全监管法治水平。要健全完善安全监管执法机制,加强行政执法力度,切实提升执法监管效能。对其余存在的问题,要细化责任分解,完善整改举措,按时整改销号。
 
 
曲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