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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老龄办加强老年法律法规宣传

2017-11-30 19:44:49   来源:   
        2017年“敬老月”期间,曲靖市老龄办将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作为“敬老月”活动的重要内容,在各级老龄部门的积极推动下,全市上下广泛开展了老年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促使全社会老年人权益保障意识进一步增强,营造尊老敬老爱老的良好氛围。

        10月1日以来,市、县老龄部门便将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贯穿到“敬老月”活动的各环节之中。结合走访慰问活动,详细了解老年人的生活情况、权益保障情况和惠老优待政策落实情况;结合曲靖市“十大孝星”“敬老文明号”“敬老奉献奖”等评选表彰活动,将尊老敬老、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等纳入评选表彰条件,挖掘树立积极维护保障老年人权益的先进典型;结合老年人来信来访办理,积极宣传贯彻老龄法律法规政策,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10月25日,曲靖市养老综合服务中心揭牌,中心设有视频监控大屏,可对全市25家养老机构进行实时可视化监管,在防止侵害老年人权益行为发生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

        “敬老月”期间,正值《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再次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市老龄办及时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老龄办切实做好《修订草案》的宣传和意见征集工作,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努力为《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修订建言献策。其中,由曲靖市向省政府法制办立法调研组建议的“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60周岁,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其子女护理照料,并给予每年累计不超过15天的护理时间,护理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经媒体报道后,引发了社会的广泛热议。(杨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