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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办理省第二环保督察组交办投诉举报案件情况通报(七)

2017-12-06 16:18:51   来源:   

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云南省委、省政府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于11月21日至12月5日进驻曲靖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截至12月4日,曲靖市共接收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件14批88件,已办结35件,正在办理53件。

案件一:

投诉人反映,麒麟区福隆空心砖厂等19家粘土砖厂近五年多来一直违法违规开采粘土制砖;越州镇政府每年向每个砖厂违规收取3万元保证金(银行转账方式收取,不开发票和收据),共计200多万。经核实,自2012年以来,越州镇有13家页岩砖厂存在在关闭矿区范围内进行违法采矿行为。2017年10月23日,麒麟区国土分局对在关闭矿区存在违法采矿的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麒麟区政府责成越州镇政府指定专人监督各企业对违法采矿取土区进行恢复治理,对不按照要求进行恢复治理的企业,责令停产整改。越州镇政府为加强对页岩砖厂的监督和管理,杜绝页岩砖厂非法取土、越界开采等行为,切实落实好各项安全、环保、水保措施,规定每个页岩砖厂一次性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3万元,若出现安全生产事故、擅自取粘土、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除依法进行查处外,扣除其交纳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如果企业停止生产经营,并作出不再复产的承诺后,退还安全风险抵押金。2013年8月至10月,一次性收取了22个页岩砖厂安全风险抵押金共计66万元,其中潦浒窑湾吉祥页岩砖厂、薛旗页岩砖厂2个砖厂共计6万元安全风险抵押金由于其非法取土于2014年4月18日被扣除,实有60万元安全风险抵押金统一存入越州镇财务集中统管会计核算中心,不存在重复收取、违规使用安全风险抵押金等情况。下一步工作中,将在关闭矿区范围再加装2个高清摄像头,连同已有的3个高清摄像头实现对关闭矿区24小时监控;要求各砖厂必须到新设立批准的页岩矿区范围进行采矿;严禁在耕地里取土制砖破坏耕地;加大动态巡查力度,加强对砖厂的监督检查,如发现违法采矿、取土破坏耕地等行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案件二:

投诉人反映,陆良县复烤厂产生的粉尘特别大、刺鼻气体较难闻,加煤炭时尤为明显。现场检查发现,陆良县复烤厂2个分选车间在屋顶下方安装了固定的管道,采用高压喷雾加湿降尘,涉烟废弃物粉碎车间安装了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排气口未见明显粉尘排放,根据监测报告,企业生产线5个排放口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锅炉自2013年开始使用生物质燃料,现场无燃煤堆放,根据监测报告,锅炉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生物质燃料致密成型生产线采用旋风除尘器加脉冲布袋除尘器治理粉尘,排气口置于室内,未见明显粉尘排放。反映所称刺鼻气体主要为烟叶复烤过程中产生的工艺气体,在企业厂界外下风向部分区域可闻到。针对现场检查情况,陆良县环保局要求企业进一步采取措施,消除烟叶复烤过程中产生的刺鼻气味,同时要求企业加强监管,确保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案件三:

投诉人反映,沾益区垃圾发电厂产生的粉尘特别大、刺鼻气体较难闻,周边树木上全是厚厚的飞灰。现场检查发现,曲靖云能投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垃圾堆存库房内产生的异味存在少许向外飘散的现象,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炉渣在处置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扬尘。针对现场检查情况,沾益区环保局要求该公司制定整改方案,对锅炉排渣系统除尘装置进行改造以控制排渣口扬尘,同时,环保部门将加大监察力度,督促公司确保各项污染治理设施长期稳定正常运行,按照整改方案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

案件四:

投诉人反映,会泽县纸厂乡扬粪田小组李先生的农田被挖了用来建垃圾厂,但后来垃圾厂未建在他的地里,建到了其他地方,但垃圾还是扔到他的地里,地里到处都是垃圾。现场检查发现,2014年会泽“8·03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期间,受灾群众新建民房集中安置点选址于李先生耕地附近,因应急处置情况较为复杂、安置人员较多,生活垃圾暂时不具备集中处置条件,经与李先生协商后,在其耕地上平整了约10平方米的地块用做生活垃圾临时堆放点,恢复重建结束时纸厂乡政府已进行清理,但因安置群众习惯于在此处扔垃圾,不时存在小部分残留垃圾。针对现场检查情况,会泽县政府已责成由江边村委会负责,近期内对李先生耕地地面上的残留垃圾进行清理,恢复其耕地原貌,并由村委会和李先生当面做好交接手续。目前,新发村集中安置点新建垃圾房已完工并投入使用,下步将通过宣传教育,增强周边群众环保意识,统一把生活垃圾定点投入垃圾房,促进人居环境进一步提升。

案件五:

投诉人反映,师宗县彩云镇长街村委会子午老寨村8亩森林被毁。现场调查发现,反映问题中被毁的8亩森林实为子午老寨箐后一块荒地。2017年11月28日,调查组对该荒地进行实地核实及GIS软件面积计算,该地块面积为4.07亩,地类为宜林荒山。该荒地为2012年当当石村民小组村民韩冲发所开发,准备用于种植农作物,因界限不清,被子午老寨村民阻止,后经村委会及护林员调解无果,韩冲发一直没有进行耕种,一直闲置至今。

案件六:

投诉人反映,沾益区白水镇小塘社区内有外地人开办的多个无名货场,均无正规手续。货场全天加工生产煤泥灰,导致粉尘污染严重。大型货车拉运稀煤泥,掉落的部分导致道路上都是稀煤泥,较为脏乱,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现场检查发现,小塘社区内现有堆煤点29个,分别属于23名业主(其中外地业主19人,本地业主4人),手续大都不齐全,29个堆煤点均属于间歇性经营,随市场、季节性波动较大,主要从事煤炭囤积、煤泥晾晒,未进行煤泥生产加工,降雨时会产生含煤废水污染,晴天及装卸车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粉尘污染,运输过程中未加盖篷布,也会产生一定粉尘污染,煤泥运输车辆在进入堆煤点途中,存在煤泥掉落路面情况。针对现场检查情况,沾益区有关部门已责令相关货场进行限时整改,所有堆煤货场已于2017年11月30日全面停止生产经营,同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白水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小塘片区堆煤货场管理的告知书》,责令各堆煤点立即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进行验收,不合格的一律取缔关闭。

案件七:

投诉人反映,经开区迎霞路山水缘小区外有多家烧烤,其中名为“建水鸡脚王”的烧烤店因生意较好,产生的油烟较大,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和休息,多次向城管部门反映均未得到解决。请求查处或能否令其搬迁。现场检查发现,该烧烤店主要经营小吃、烧烤,客流高峰期主要在晚上20点至24点,油烟污染主要来自于烧烤产生,噪声污染主要来自于店内顾客的喝酒喧闹。2017年6月24日该烧烤店已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店内产生的油烟经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固定管道对外排放。针对现场检查情况,由经开区执法局约谈店主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店主加强管理、禁止出店经营,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案件八:

投诉人反映,经开区西苑小区盛华苑340幢有一私人养殖场已存在多年,每到夏秋两季散发出恶臭,家畜粪便随意丢弃影响周边居民卫生健康,夜间发出较大噪声影响休息。现场检查发现,白牛老村共有生猪养殖户4户,共养殖生猪82头左右。靠近盛华苑340幢的养殖户养殖生猪36头,位于西苑小区盛华苑340幢右侧,经测量养殖房建筑和盛华苑340幢房屋之间的距离约为7.6米。4户养殖场粪便随意堆放,污水横流,没有粪便处理设施,散发恶臭气味,对周边住户有一定的影响。针对现场检查情况,经开区农业农村部门对养殖户下达《养殖设施整改通知书》并限制其养殖规模,由社区督促养猪户及时清扫猪粪,保持周边环境卫生,由经开区规划建设局提供猪粪收集处理池图纸及预算价格给社区,由社区督促农户建设收集池收集处理猪粪。同时,依靠村规、民约劝其搬离,对外来租用房子养殖的,要求户主租期满后不再继续租赁房屋给外来养殖户。另外,该村已纳入拆迁计划,待整村拆迁后,此问题将彻底解决。

案件九:

投诉人反映,建议将独木水库从饮用水备用水库范围中划出。针对投诉人反映情况,目前在推进独木水库功能调整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针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曲靖市制定了《曲靖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方案提出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及中心城区供用水需求实际情况,适时启动独木水库功能调整工作,继续加强独木水库的保护与管理,改善水库水环境质量。二是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对独木水库功能进行调整。目前,市政府已向省政府及相关部门申请独木水库功能调整事宜,由于独木水库功能调整涉及《云南省曲靖独木水库保护条例》的修改,市政府正在积极争取办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