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部门动态 > 正文

审计结果公告2017年第5号: 曲靖市审计局关于曲靖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度 资产负债损益等审计结果 2017年第5号 (二○一七年十

2017-12-11 14:27:01   来源:   
审计结果公告2017年第5号:
 
曲靖市审计局关于曲靖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度
资产负债损益等审计结果
2017年第5号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一日公告)
 
 
    
 
1. 曲靖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
2. 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3. 曲靖市总工会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4. 曲靖高级技工学校2016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曲靖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条、二十一条的规定,曲靖市审计局自2017年8月17日至9月25日,对曲靖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保投公司”)2016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保投公司于2012年2月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其中,曲靖市房地产管理局拨入中央、省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补助资金3200万元,廉租房、公租房及配建商铺实物资本6800万元。公司主要负责中心城区政府性投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2016年末有在职职工13人,聘用人员1人,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3人,内设计划财务部、综合行政部等八个部门。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国有资本未实现保值增值。
(二)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三)公司章程监事会成员设立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
(四)法人治理结构不够完善。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国有资本未实现保值增值的问题,责成市保投公司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认真进行整改;对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问题,责成市保投公司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意见(试行)的通知》规定,不论实现利润或者亏损都应当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公司章程监事会成员设立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问题,责成市保投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予以纠正;对法人治理结构不够完善的问题,责成市保投公司进行优化组合,健全法人治理结构。
针对存在问题,市审计建议:完善公司董事会人员配置;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遵守省、市关于奖金和津补贴的政策规定,防止自定项目和标准发放奖金、津贴、加班费等行为;进一步增强还款风险防范意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问题,市保投公司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国有资本未实现保值增值的问题,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争取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逐步完善整改到位;公司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问题,将按照审计要求积极向市国资委报告,争取2018年实现分户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成员设立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及法人治理结构不够完善,已向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请示汇报,待取得同意后及时整改。
 
 
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曲靖市审计局于2017年5月5日至7月17日,对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曲靖医专”)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根据审计情况,发出审计通知书对曲靖医专2014年至2015年度财务收支及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6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曲靖医专在原曲靖卫生学校的基础上建成,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内设教务处、办公室、学生处、计财处、人事处、宣传部、临床系、医技系等29个处(室、系、部)。2016年末在职实有事业编制人数235人,离休1人、退休87人;实有车辆5辆,学校承诺开设银行账户6个,期末存款余额合计2450.53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存量资金45.32万元未缴财政。
(二)违规收取学生食堂水电费16.18万元。
(三)超标准补助校工会活动经费65.47万元。
(四)部分固定资产投资工程未报送前置审计。
(五)部分出差人员报销差旅费不符合规定7.39万元。
(六)违规发放王一兵同志交通补贴0.46万元。
(七)宣威办学点杨金卫同志使用不合规票据报销授课教师餐饮支出0.35万元。
(八)原始资料缺失。
(九) 账务核算不正确。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对存量资金45.32万元未缴财政及违规收取学生食堂水电费16.18万元的问题,收缴省级财政;对超标准补助校工会活动经费65.47万元的问题,责成曲靖医专自行纠正,收回超标准补助经费;对部分固定资产投资工程未报送前置审计的问题,责成曲靖医专今后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对部分出差人员报销差旅费不符合规定7.39万元的问题,责成曲靖医专进一步自行清理,追回超标准报销的差旅费;对违规发放王一兵同志交通补贴0.46万元的问题,责成曲靖医专自行纠正,收回违规发放交通补贴;对宣威办学点杨金卫同志使用不合规票据报销授课教师餐饮支出的问题,责成曲靖医专自行纠正,追回违规报销费用;对原始资料缺失的问题,责成曲靖医专认真清理,自行纠正,补齐相关原始资料;对账务核算不正确的问题,责成曲靖医专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会计基础规范》相关规定,规范会计核算,完善账务处理。
针对存在问题,市审计局建议: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投资建设项目前置审计规定;严格执行存量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和核算。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问题,曲靖医专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存量资金和违规收取的学生食堂水电费已于2017年10月9日上缴省级财政专户;超标准补助校工会活动经费已收回;部分固定资产投资工程未报送前置审计的问题,今后严格按规定报送前置审计等相关审批手续;已退还不符合规定报销差旅费及交通补贴;原始资料缺失的问题,已通知经办人将明细清单交到财务处,补齐了原始凭证;账务核算不正确的问题,今后严格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完善账务处理,杜绝类似账务核算不正确的业务再次发生。
 
曲靖市总工会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曲靖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17年3月7日至4月7日,对曲靖市总工会(以下简称“市总工会”)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总工会是负责全市工会工作的群团组织,受曲靖市委和云南省总工会双重领导,内设办公室、财务部、组宣部、维权部,下属疗养院(独立核算)、市直帮扶中心两个事业单位。2016年末实有在职在编人员50人。其中,市总工会机关13人(机关人员10人,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37人(帮扶中心4人、疗养院33人),离退休人员66人(离休4人、退休62人)。车辆编制4辆,年初实有4辆,5月车改后保留一辆公务用车,按程序报废3辆旧车。开设银行账户4个,年末存款余额4781.54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差旅费超预算7.03万元。
(二)部分出差人员报销差旅费不符合规定0.37万元。
(三)信息系统部分信息不完善和不准确。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差旅费超预算7.03万元的问题,责成市总工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财经法规的规定进行纠正,严格预算管理;对部分出差人员报销差旅费不符合规定0.37万元的问题,审计期间相关出差人员已清退市总工会财务;对信息系统部分信息不完善和不准确的问题,责成市总工会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对错误、缺失信息及时更改完善,确保各系统数据完整、准确。
针对存在问题,市审计局建议:规范预算编制,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力;加强结余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健全内控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问题,市总工会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差旅费超预算的问题,自2017年起,市总工会研究制定了《市总工会预算执行进度表》、《市总工会项目建设绩效考核表》,要求机关各部室在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预算进度及绩效统计工作,切实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绩效管理,实时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和情况,防止和纠正超预算支出;部分出差人员报销差旅费不符合规定的问题,市总工会边审边改,审计期间相关人员已认识到错误并已清退,同时向市总工会主要领导作出了书面检讨;信息系统部分信息不完善和不准确的问题,市总工会向驻省总工会的博思软件公司反映凭证制单、记账与复核为同一人的问题,该软件公司已对系统进行了升级,重新设置凭证制单、审核岗位的职责权限,对工会经费征收系统登录密码进行较复杂设置。
                                  
曲靖高级技工学校2016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7年4月1日至5月23日,曲靖市审计局对曲靖高级技工学校(以下简称“技工学校”)2016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意见
(一)组织机构情况。技工学校隶属于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是为社会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中级技术工人,内设办公室、教务科、电气中心等11个处(室)。人员编制133人,2016年末实有在编在职人员121人,聘用人员260人,离退休人员72人。
(二)资产负债情况。账表反映2016年末资产合计6260.9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合计2132.49万元,非流动资产合计4128.42万元 ;负债合计809.78万元;净资产合计5451.13万元。
(三)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1. 部门预决算情况。2016年市财政局下达预算总额为4405.04万元,其中,年初部门预算2251.29万元,追加预算2153.75万元,追加额占本年总收入的48.89%,当年预算向已社会公开。决算报表反映2016年总收入4393.82万元。总支出3311.12万元,年末累计结余1082.7万元。
2. 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情况。2016年会议费、“三公”经费、培训费、差旅费支出合计88.7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9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03万元,国内学习考察费10.86万元,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4.64万元,差旅费51.22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技工学校2016年度财政财务收支基本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财经法规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和核算,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16年的财务收支情况。但仍存在多报免学费补助、应缴未缴非税收入、应缴未缴财政存量资金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多报免学费补助27万元,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6.05万元,应缴未缴财政存量资金49万元,合计92.05万元,审计决定要求技工学校分别上缴省、市财政。技工学校于2017年7月上缴省财政743,757.45元、市财政176,736元。
(二)审计报告要求技工学校自行整改的6个问题:超标准发放奖金津补贴31.56万元;应缴未缴教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415.51万元;坐收坐支自考学费余额4.32万元;出租、出借国有资产手续不完备;账务处理差错7.43万元;学生学籍信息管理不规范。技工学校除教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正在筹集资金外,其他5个问题已整改完毕。
三、审计建议及采纳情况
审计报告中对技工学校提出严格遵守省、市奖金津补贴的有关政策规定;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加大对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的管理;及时清理往来款项;对报账单据认真审核把关;对转学、休学、退学的学生信息,及时进行异动处理5条建议。 技工学校进行了认真研究并积极采纳了审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