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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 全面提升全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能力

2017-12-13 09:56:28   来源:   
      为了进一步加强曲靖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保证法制统一,适应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新要求,2017年以来,曲靖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结合曲靖市政府法制机构人员现状及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开展规范性文件业务培训工作,主要做法有以下几点:
     一是对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报送登记、备案的规范性文件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对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到市政府法制办登记备案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从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报送登记备案所需材料、规范性文件制定中存在的合法性、合理性问题以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技术方面存在的问题一一指出,并提出修改的意见和建议。如,市政府法制办对曲靖市旅发委报送登记的《曲靖市旅游惠民卡管理暂行办法》、师宗县人民政府报送登记的《师宗县预留地管理办法》等多个规范性文件均采用这种面对面的培训与指导,增强了沟通的有效性,以具体的文件为教材进行说理,提升了法制干部制定和审查规范性文件的业务工作能力。
      二是组织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法制干部到中国人民政法大学参加法治政府建设能力提升培训。2017年9月,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组织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法制干部到中国人民政法大学参加法治政府建设能力提升培训。在此次培训中,国务院法制办规范性文件审查处的孔祥泉处长以《新立法法与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监督》为题为参训的法制干部上了一堂内容丰富、指导性较强的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审查工作的业务培训课。
      三是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及审查知识纳入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课程。在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中,市政府法制办多次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及审查工作作为培训课程之一。在对全市烟草系统、民政系统的培训中,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及审查中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增强了参训人员对规范性文件理论与实务工作的认识。
      四是积极上门指导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及审查工作。对于重大、复杂的规范性文件,市政府法制办组织人员到相关单位参与指导及讨论。2017年11月1日,市政府法制办规范性文件审查科工作人员参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曲靖市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办法》和《曲靖中心城区临时建筑管理办法》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会,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进行详细解说。2017年11月29日,按照市政府法制办主要领导的安排,由分管副主任带队,到会泽县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审查工作进行调研,在调研中对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制定规范性应把握的要点进行面对面地指导。
      通过采取以上适当集中和分散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促使全市法制机构负责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审查的工作人员提升了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审查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