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曲靖职业教育中心管理委员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含决算公开表)

发布时间:2017-04-11 11:20:55   索引号:   文号:   来源:   
第一部分  曲靖职教中心管委会
 
一、曲靖职教中心管委会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曲靖职业教育园区位于曲靖市麒麟城区,占地面积2平方公里,建有“三纵四横”共7条主干道、3座桥梁、4个广场及绿化、亮化、水体景观、雕塑等基础设施,园区有一所省级大专及五所市级中专共六所入驻院校,分别为: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曲靖农业学校、曲靖财经学校、曲靖应用技术学校、曲靖工商职业技术学校、曲靖市技工学校,园区周围配有教师住宅小区、综合商务大厦、公共租赁房、农民安置新村等配套设施项目,基本实现了可容纳10万学生的集教育、文化、科技、体育、居住、旅游为一体的现代化、园林化、数字化的职教园区。曲靖职教中心管委会统筹协调、依法管理,一手抓园区工程建设,一手抓园区基础设施管理。成立了职教园区警务室,园区卫生、绿化实行社会化管理,营造了整洁、优美、安全、有序的教育教学环境;组织开展职教园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防治机制,加强监管力度;组织起草职教园区发展规划和管理意见,谋求职教园区长远发展。
 
二、曲靖职教中心管委会基本情况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只有曲靖职教中心管委会一个,曲靖职教中心管委会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共有事业编制数11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9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曲靖职教中心管委会决算表
 
 
(详见附件)点击下载查看附件:曲靖职教中心管委会2015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2015年度曲靖职教中心管委会决算情况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职教中心管委会部门决算总收入405.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5.26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职教中心管委会部门决算总支出405.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15万元,占总支出的21.02%,项目支出320万元,占总支出的78.98%。按支出功能分类,支出分别为列“205—03—99”其他教育支出,主要反映人员经费等日常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主要反映职工住房支出;“229—99—01”其他支出,主要反映综合考评考核奖励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5.1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87%;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1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职教园区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职教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管理的经费支出320万元,如园区内基础设施损毁损坏的维护支出,园区内道路垃圾清运费、绿化养护费、亮化照明电费等开支出,园区综合执法队伍、警务经费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职教中心管委会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5.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其中:基本支出85.15万元,占总支出的21.02%,项目支出320万元,占总支出的78.9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支出分别为列“205—   03—99”其他职业教育支出,主要反映人员经费等日常支出和园区管护项目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主要反映职工住房支出;“229—99—01”其他支出,主要反映综合考评考核奖励支出。
 
四、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5年我单位“三公经费”共计支出9.6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7.5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我单位没有安排出国(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我单位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职教中心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我单位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约72批次,810人,公务接待费开支7.53万元,主要用于日常事务接待、用于协调解决职教中心建设项目中的难点问题,联合各企业进行校企合作接待及各级参观、检查接待。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 “三公”经费决算数:指省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