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老干部活动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7-08-08 13:23:2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老干部活动中心   
第一部分  曲靖市老干部活动中心概况

      第一部分  曲靖市老干部活动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老干部活动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类文体活动。遵循“六个老有”的方针,满足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曲靖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在中共曲靖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领导、关心、重视和支持下,在省老体协、市老干部局、老龄办、文化体育局的指导、帮助下,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老干部工作方针和政策,落实好市本级老干部活动中心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老年人体育协会2016年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老体协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紧紧围绕2016年工作安排,认真履职,加强指导,求真务实,勤奋工作,狠抓落实,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全市各级老体协始终坚持以党政主导是关键、组织建设是核心、场地建设是龙头、活动开展是生命、建机制促发展的工作格局。使全市老年体育工作在组织建设、场地设施建设、骨干队伍培训和老年文体活动开展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成绩。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汇编的独立核算单位1户即曲靖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属于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老干部活动中心2016年末单位实有编制15个,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1人。实有车辆编制1辆, 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合计379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37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万元 , 与2015年度收入313.43万相比,增加65.57万元,增幅20.92%,增加原因主要是2016年人员经费中政策性工资调情整增加及项目经费中滇黔桂三省十市州老年人协作赛比赛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老干部活动中心2016年度支出合计461万元,较上匠年增加229.59万元,增幅99.2%,增幅原因是本年度基本支出出人员经费政策工资上涨及上年度项目结转资金82万元,在本年度项目完工项目支出增加。基本支出191万元,较上年度增加35.22万元,增幅22.6%系政策工资上涨所致;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77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4万元;项目经费支出270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10.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6.7万元, 其他资本性支出1.2万元,用于政府采购购置办公用电脑3台。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老干部活动中心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1万元,较上年度增加35.22万元,增幅22.6%系政策工资上涨所致。人员经费支出177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含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工资福利支出110.6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占基本支出的57.91%;商品服务支出含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33%,列“20802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6.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4.93%。其中:退休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56.4万元,列“208050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主要反映退休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 住房公积金支出10.3万元,列“2210201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主要反映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老干部活动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项目经费支出270万元,列“20802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老龄事务”,主要用于保障老干部活动中心完成行政任务的特定经费。与上年对比增加194.4万元,增幅2.57倍,主要原因分析是上年度房屋修缮建设项目在本年度完工支出结转资金82万元、三省十地州协作赛比赛、彩票公益金补助基层老年体育场地设施建设费及财政拨款经费增加。
具体项目开支及展开工作情况:老体协活动经费53万,用于参加全国及省老体协组织的比赛、老年人工作现场会、农村老年人体育运动、全市老年人门球、气排球、健身气功等比赛、各类裁判员、教练员培训班等开支,上年结转房屋修缮费82万,用于修缮老干部活动中心房屋及场地设施建设,老干部活动中心管理维护费20万,用于活动中心维修、小工工资、水电费等开支,滇桂黔三省区十地州市老年体育协作赛51万,用于协作赛培训费、食宿及各项体育项目比赛场地费、裁判费等开支,办公补助经费5万,用于活动中心日常办公费用开支,基层老年人体育场地设施建设50万,拨到马龙、沾益、富源等六个县市区乡镇新建活动中心及活动场所,补助各分会经费9万,用于各分会培训及参加全国及省上比赛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老干部活动中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2%。与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9.7,增幅77.6%,主要原因是2016年人员增资及项目经费增加,2015年项目结转在2016年中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38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3%。主要用于机关人员经费(包含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生活补助支出)支出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及医疗保障支出;
3.住房保障(类)支出1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主要用于交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老干部活动中心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7.5万元,支出决算为7.4万元,完成预算的98.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5万元,完成预算的9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车辆管理,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0.1万元,下降1.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1万元, 下降1.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车辆管理,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万元,占“三公”经费总支出的74.6%;公务接待费支出1.9万元,占“三公”经费总支出的25.4%。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5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5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曲靖市老干部中心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公务接待费支出1.9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9万元接待36批次350人次,主要用于完成省及各县区老体协人员来我单位调研、指导、交流及联系工作所产生的费用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老干部活动中心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8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公务接待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较上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及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含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0万元,决算总支出也包含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性彩票公益性支出。
(三)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16年录入预算管理系统政府采购计划是3台台式电脑,金额 1.5万元。2016年全年实际通过政府采购电脑3台,支出资金1.25万元,完成进度100%,预算执行率83.3%,差异率为通过政府集中采购,采购成本降低。
(四)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滇黔桂三省十市州协作赛比赛:三省:云南省(滇)、桂州省(黔)、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十市州:曲靖市、玉溪市、文山州、昭通市、黔西南州、白色市、河池市、毕节市、六盘水市、安顺市,三省十市州老年人协作赛从1985年开始,每年举办一届,由十州市轮流举办。
彩票公益金:根据曲办发(2016)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从2016年起,连续3年从市级留用民政、体育部门使用的彩票公益金中每年各安排50万元,按原管理渠道申报项目、列支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基层老年人体育场地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