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委老干部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7-08-08 15:57:39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委老干部局   
曲靖市委老干部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曲靖市委老干部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委老干部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基本职能
曲靖市委老干部局是曲靖市委负责主管全市离休干部和副处级以上退休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指示,负责全市离休干部和副处以上退休干部的宏观管理;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全市贯彻落实老干部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
二、制定或参与制定全市老干部工作具体政策和规定,对老干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抓好全市老干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
三、抓好老干部政治待遇的落实,切实从政治上关心老干部;组织引导老干部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发挥作用,切实做好老干部及老干部工作的宣传表彰;办好《曲靖老干部工作信息》;配合有关部门,抓好老干部党支部建设和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
四、抓好老干部生活待遇的落实,对老干部生活待遇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汇报、研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并督促检查落实。
五、负责接待处理全市老干部来信来访。指导全市老干部工作部门的信访工作。
六、指导和抓好全市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的建设和管理;抓好老干部工作部门的自身建设;负责管理好局各直属单位。
七、对老干部的丧事和善后工作进行政策指导,并参与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要丧事活动。
八、对市级老年社团的工作进行指导,参与老年社团的活动。九、负责完成市委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老干部的政治待遇。全面抓好老干部政治学习、组织生活、阅读文件、情况通报、参加重要会议、参观考察、走访慰问、在职领导联系同级老干部等八项制度的落实。组织离退休干部深入开展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省、市有关会议精神,不断改进学习方式,层层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并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契机,扎实开展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开创性地加强离退休干部“两项建设”,真诚地把他们的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努力为老同志发挥作用搭建平台,积极支持指导老年社团组织开展活动,引导激励离退休干部更好地发挥作用,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
(二)保障推动“三个机制”的有效运转,全面落实老干部的生活待遇。进一步抓好“三个机制”的健全完善工作,总结经验、扩大成果,保证离休干部“两费”得到全面落实,针对离休干部整体呈现高龄化,处于“双高期”的实际,重点抓好医药费保障机制的落实,完善离休干部就医要求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增长机制,不断解决离休干部看病就医和医药费报销中存在的具体问题;进一步细化和分解老干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落实工作目标,围绕目标责任制合力贯彻落实老干部方针政策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抓好老年大学、老干部活动中心、市直机关干休所的建设,充分发挥各单位为老干部服务的综合功能;进一步改进和创新服务管理方式方法,推广成功经验,稳步推进“四就近”服务管理工作。同时,抓好中央、省、市出台的提高离休干部生活待遇政策的落实工作,切实让老同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切实加强部门自身建设,不断提升老干部工作的满意度和公认度。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老干部工作的一系列政策规定,以开展“狠抓落实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载体,树立全新的工作思路和服务理念,努力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机关。积极争取各级党政领导的关心支持,广泛听取和反映老干部的意见建议。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围绕自身建设、退休干部的管理、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老年大学、活动中心等重点课题展开调研,强化对老干部工作的实践总结和理论研究及成果运用。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行实践“一线工作法”,深入基层、深入老干部之中,力所能及地为老干部提供个性化的需求服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分别是曲靖市委老干部局机关、曲靖市老年大学,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委老干部局机关实有人数20人,其中:机关在职在编人员9人;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9人;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曲靖市老年大学)实有人数7人,其中:在职在编事业人员5人,退休人员2人 。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委老干部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503.41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503.4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81.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人员工资改革调整临时性补贴、改革性补贴、公务用车改革增加车补等所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委老干部局2016年合计支出531.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7.21万元,占总支出的54%,项目支出244.66万元,占总支出的46%。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49.25万元,主要原因基本支出是2016年人员工资改革调整临时性补贴、改革性补贴、公务用车改革增加车补、调整了科学发展观综合考核奖及上年度项目经费形成结转资金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市委老干部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7.2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57.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人员工资改革调整临时性补贴、改革性补贴、公务用车改革增加车补等所致。其中: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各种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支出265.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49%;商品服务支出含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1.5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5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曲靖市委老干部局、老年大学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4.6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91.5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经费和调整了科学发展观综合考核奖、增加了老年大学日常办学经费、及上年度项目经费形成结转资金等所致。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退休干部管理经费10万元,老干部特困经费15万元,老年大学办学经费20万元,重大节日老干部活动经费、引导老干部发挥作用10万元,组织老干部参加国家、省市重大活动经费10万元,老干部保健知识讲座及情况通报会经费10万元,看望异地安置离休干部,为去世老干部送花圈、慰问遗嘱费10万元,参观考察、举办离退休干部党员及举办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培训班经费15万元,春节慰问金58.75万元,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经费44.71万元,曲靖市老干部活动中心设备及修缮经费补助5万元,市委综合考核奖36.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委老干部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1.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49.2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人员工资改革调整临时性补贴、改革性补贴、公务用车改革增加车补、增加了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经费和调整了科学发展观综合考核奖、增加了老年大学日常办学经费及上年度项目经费形成结转资金等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55.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88%。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工资福利支出129.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5.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67万元。
(三)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市委老干部局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严格做好政府采购计划和预算,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审批手续,严格签订采购合同,审批材料和合同按要求送财政局政府采购科存档备案,单位同时也存档相关采购资料备查。我单位2016年未采购固定资产。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委老干部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6.77万元,完成预算的112.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81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96万元,完成预算的99%。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用车体制改革财政要求不报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而我单位保留公车实际产生了车辆运行维护费。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了12.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了4.97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了7.56万元,下降90.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7万元,下降了1.16%。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所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81万元,占11.96%;公务接待费支出5.96万元,占88.0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8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81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保障老干部用车所产生的燃油费、路桥费、维修费、保险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9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9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0批次)接待人次850(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老干部局正常接待及其他省、州市老干部局同行部门到我市交流学习、看望异地安置老干部、接待我市厅级老领导就近就便参观、调研工农业生产情况及省局领导和工作人员检查、指导、调研我市工作和各县市区老干部局来访工作人员等165批次共850人发生的接待支出。我单位无国(境)外公务接待。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市委老干部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58万元,即办公费5.17万元,水电费0.068万元,邮电费0.44万元,差旅费0.42万元,劳务费0.06万元,工会经费3.54万元,福利费1.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2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车补)9.9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3.19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公务用车改革期间有很长一段时间未动用公务用车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四就近”根据组通字〔2010〕24号、云组通〔2010〕52号和曲组通〔2010〕66号文件精神,要求充分发挥社区的作用,方便离退休干部就近学习、就近活动、就近得到关心照顾、就近发挥作用(简称“四就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