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7-08-10 15:17:49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重点工作任务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共资源交易相关规定,维护公共资源交易秩序,对交易各方进行场内管理。
       承担公共资源交易的有形市场职责,主要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国有产权交易、医用耗材和医疗设备集中采购项目、特种行业的其他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等进场交易的综合服务工作,办理相应的公共资源交易业务。
       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及门户网站,收集、存储和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
       为交易各方提供公共资源交易技术咨询服务。
       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情况的统计、分析及相关资料(含录音录像)的存档调阅工作。
       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评标专家库、中介机构库。负责维护、管理评标专家库,组织对评标专家、中介机构的考核。
       按照有关规定收取各项交易服务费,代收代退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的各类保证金。指导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6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和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指导下,在市直相关部门的密切支持配合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深入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照“依法、规范、公开、平等”的要求,以建设全省交易环境一流、服务一流、监管一流的交易服务平台为目标,理清发展思路,创新工作方法,狠抓工作落实,全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发展,确保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1、紧扣目标,全力抓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标准化建设、规范化运行、科学化管理,加快电子化交易进程,优化完善交易服务环境,提高交易服务水平和效率,确保单位职能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1)健全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制。依据现行政策法规,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工作机制。按照市政协视察建议及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制定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规定、市级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代收代退管理规定、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目录“两规定一目录”,并经过市政协专题协商、市政府办反复征求意见、市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于2016年4月以市政府文件形式出台实施,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监管措施、交易范围,不断规范了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行为。同时,以强化交易管理、规范交易服务、严明交易纪律为重点,严格实施首问负责制、责任追究制、公开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度、一次性告知制,落实场内开标纪律、场内评标纪律,执行中心 “五不准”规定,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运行。
     (2)加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项目建设。2016年,在中心一期信息化建设基础上,经过积极向市人民政府请示汇报,争取有关部门的关心和支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被列为市人民政府“互联网+”20个重点应用项目之一。按照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一网三平台”建设要求,结合曲靖实际,通过政企合作的方式,投资1000万元,加快推进“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项目建设。2016年底,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在学习调研、摸底调查、狠抓落实基础上,经过可研立项、投资方甄选、合作框架协议签订、建设方案制定及论证、公开招标、安装部署等工作,基本完成交易网络建设、信息化功能适应性改造、电子交易设施设备安装调试,与省级电子化平台实现互联互通,确保了“一网三平台”市级部署到位、县级终端全覆盖。
     (3)做好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服务工作。立足“交易的平台、服务的平台、行业主管部门进场监督的平台”定位,根据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政策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管理规定,通过招标、拍卖、竞价、挂牌、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等方式,依法依规依程序做好工程建设交易项目、政府采购项目、土地和矿业权交易项目、国有产
权交易项目、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采购项目等进场交易服务工作,做到即交即办。同时,围绕改革、服务大局,按照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安排部署,以改革的思路、创新的方式,坚持公开公正、集中统一、充分竞争、规范透明、避免浪费的原则,采取集中统筹协调、集中抽调人员、集中调试车辆、集中业务培训、集中安全保卫等“五集中”及统一服务、统一报名、统一保证金收退、统一政策咨询、统一监督管理、统一集中过户等“六统一”措施,做好公务用车取消车辆处置工作,既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又让参与竞买的人民群众得到实惠。2016年,成功处置市级党政机关3批次347辆公务用车取消车辆,成交价款1954.2万元,溢价1240.7万元。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过程中,没有发生过工作误差、违规操作、超时办理、服务投诉。
     (4)做好公共资源交易数据统计报送工作。公共资源交易数据是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成果体现,也是反映地方经济发展特别是投资项目建设的“晴雨表”,完整、准确、及时的做好统计报送工作,为各级党委政府了解掌握经济运行情况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交易中心把公共资源交易数据统计报送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点工作来抓紧抓实,按照及时、准确、可靠的要求,按时按质向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及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统计报送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并保证数据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高了数据的参考使用价值。全年,没有发生过漏报、瞒报、迟报现象。
       2016年,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交易873项,交易总额78.16亿元,增值1663.54万元,节约1.06亿元,其中:工程建设交易项目654个,拦标价73.86亿元,中标价72.90亿元,节约9568.89万元;政府采购项目177个,预算金额1.65亿元,中标价1.55亿元,节约1048.76万元;土地矿业权项目22个,挂拍价3.42亿元,成交价3.48亿元,增值金额626.24万元;产权交易项目20个,成交金额共2320.35万元。
       2、多措并举,全面完成综合管理目标任务
       围绕年初综合管理目标任务,采取切实有效地措施,积极创造条件,全力以赴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机关党建及班子建设、意识形态工作、政治工作、统战工作、依法治市等工作。
     (1)深入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履行主体责任。领导班子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系统学习贯彻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市委与中心党组、市政府办机关党委与中心党总支和支部、中心党总支与下属四个党支部、党支部与党员干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全覆盖。严格执行党组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健全维护群众利益工作机制,深入落实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随机调研制度等。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存在困难和问题,亲自安排部署检查考核和总结通报等工作,带头上廉政党课、与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严格执行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末位表态制度,未发生违反规定直接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标等情况。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切实履行领导责任,积极督促落实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并与分管的科室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将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干部经常性教育,主要领导带头上廉政党课、带头开展学习研讨。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从改进作风、严明纪律、强化管理、规范服务、提高效率等方面着手,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推进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落实领导干部述廉制度、党组成员间常态化的谈话提醒制度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强化财务内部控制,巩固和深化清理“小金库”工作成果。深化作风建设。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脱贫攻坚等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和请示报告等制度,坚决杜绝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发生。深入扎实开展“狠抓落实年”活动,按照市委的统一安排,出台实施方案,制定重点工作台账,做好动员部署,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工作目标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持续深入开展“八个严禁”专项整治及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巩固作风建设成果。落实社会评价工作要求,开展“三强化三提高”服务,不断改进工作作风、规范服务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增强社会满意度,杜绝“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发生。持续贯彻执行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规范“三公经费”,控制公务接待、会议活动、车辆运行等费用。
     (2)深入扎实抓好党的建设。加强班子建设。领导班子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要求,严格执行党组民主议事决策制度,按规定讨论和决策本单位的重大问题,做到民主议事、集中讨论、科学决策。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除以领导干部身份参加民主生活会外,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总支及所在党支部的组织活动,在时间安排、领导参与方面得到充分保障,提高了组织生活质量。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双签双责”,并把履行指导党建工作职责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述职述廉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其他班子成员合力共同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认真抓好理论学习,落实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要求,全年开展党课学习8次,其中主要领导讲课4次。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作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开展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的安排部署,制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建立学习教育协调机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深入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做到对所辖支部全覆盖、全过程现场指导。结合学习教育,认真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梳理排查工作,健全完善党员管理名册及台账,及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防止党员组织关系挂空现象发生。严格执行党费收缴制度,落实“党费日”规定,按时足额收缴党费,并按要求以支部为单位开展收缴党费工作专项检查,做到覆盖全体党员。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总支、各党支部严格按有关规定落实每月召开至少一次支委会、每季度至少一次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上一次党课。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程序规范发展党员,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严格考察,总支、支部对所属党员进行登记造册,实行台账化管理。加强党建规范化建设。中心党组加强对党建工作的指导,定期听取党总支工作情况汇报,特别是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规范化党支部”创建重大工作方面,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为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序开展和“规范化党支部”创建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把党建工作与交易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做到年初有计划、平时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实现计划与落实相配套、检查与考核相配套。按规定组织开展总支书记、各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工作。加大党建工作经费投入,在阵地建设、访贫问困、活动支出等方面给予经费保障,确保党组织活动正常开展。开展全体党员到南城门社区和“挂包帮、转走访”精准扶贫工作联系点(宣威海岱镇箐头村)开展服务活动,着力抓好结对帮扶、脱贫攻坚等工作,为基层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干部队伍建设,以中心党组、党总支、党支部为载体,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开展学习培训,做到学习有计划、有考勤、有记录、有笔记、有心得。深入落实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开展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访贫问苦和慰问困难老党员等活动,组织党员干部为精准扶贫工作联系点贫困大学生捐款助学2.4万元。坚持党建带团建促群建,由党总支牵头,工青妇具体负责,开展好“爱心送考”、“文明祭扫”、“爱心捐款助学”等志愿者服务活动,密切党建与群团工作的联系。
     (3)深入扎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干部理论教育。按照年初制定的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党组中心组集中理论学习8次,并做好相关学习内容及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认真开展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述学活动,按时报送领导班子和担任副处以上实职领导干部年度述学报告;积极开展在职干部理论学习活动,采取传统方式学与在线方式学、学习理论与学习业务相结合的方式对干部职工进行理论学习和形势政策宣传教育;围绕中心工作,主要领导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每个季度撰写一篇调研报告。加强舆论引导和对外宣传。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部门实际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先后在曲靖日报、中国网、光明网、《公共采购》杂志等媒体,对董保同市长专题调研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李新平局长等领导调研“一网三平台”建设以及本单位的“挂包帮、转走该”脱贫攻坚工作、“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建设工作、“爱心捐物助学”志愿者服务活动等进行宣传报道。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制订党务政务微博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健全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提高信息发布、舆论引导能力,确保突发性事件和热点问题能够得到有效应对并妥善处理。加强文化建设。推进制度上墙、廉政文化上墙、传统文化上墙,营造“以中心为家”的浓厚文化氛围;设立职工阅览室,通过干部职工捐一点、有关部门帮一点、本单位筹一点,配备一定数量的书籍、杂志和优秀报刊,供干部职工学习,助推学习型中心建设。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由党总支牵头,党支部、工青妇配合,围绕文明单位创建要求,突出核心价值观宣传,广泛开展“线上传播文明风尚,线下践行文明举止”主题实践活动,着力打造传播文明新风的新窗口,推进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认真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省委实施细则的具体意见,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工作,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4)深入扎实抓好政法工作。加强对综治工作的领导,做到一手抓综治、一手抓业务,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安全保卫管理。健全内部安全保卫管理机制,配备专职保安人员,强化保安值班情况登记、安保巡查登记管理;完善安保人员信息库,明确岗位职责,落实要害部位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健全安保监控体系,在大厅、过道、电梯出入口、建筑物外围安装高清摄像头,全天24小时进行监控,加大守楼护院力度。健全应对和处置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和领域内的网络舆情机制,强化应对管理培训,增强干部职工对网络舆情的重要性认识和处置能力。支持配合辖区综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创建“平安曲靖”“平安麒麟”为契机,积极参加南城门社区开展的平安城市创建活动,配合做好电话查访、宣传等工作。积极动员干部职工支持、关心见义勇为工作。
       加强对维稳工作的领导。完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制度和工作预案,针对可能存在的群体性安全隐患,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从源头上预防涉及服务对象切身利益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围绕快速反应、及时应对、现场处置、密切配合、正确妥善、宣传引导等工作要求,制定处置群体性工作预案,做好群体性事件应对准备工作。健全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和预警机制。做好涉稳问题的预测,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逐项进行分析排查,切实增强工作的超前性、系统性、预见性和科学性。加强维稳工作管理。不定期检查排查不稳定因素,强化信息收集汇总分析,把矛盾和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设置投诉举报箱,明确专人负责接待来访群众、登记来访情况,做好解疑释惑工作,畅通群众和服务对象诉求渠道。
     (5)深入扎实抓好统战工作。高度重视统战工作,把统战工作列入全年工作要点,采取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等形式,认真学习统战工作条例、统一战线理论和相关知识。同时,有针对性地组织统战对象学习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做到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新时代统战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健全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统战工作领导机构,推进统战各领域工作。加强对统战工作的组织保障,做到年初有安排、平时有检查、年终有总结;采取跟班学习、外出考察等方式,加大对统战对象的业务培训,确保在时间和经费上给予充分保障。认真贯彻民主党派、民族、宗族、侨务、对台工作政策,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建立健全党外人士信息库,有针对性地开展座谈交流,及时了解掌握思想、工作动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曲靖市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注重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公开推选任命2名正科级党外干部。
     (6)深入扎实抓好依法治市工作。推进法治建设。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依法办事。建立健全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及“两规定一目录”、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操作规程,加强场内开评标管理,推进依法办事、依规服务。加强学法用法。结合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将宪法和法律法规列入学习计划,深入学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自觉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认真学习与履行岗位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熟练运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有关政策法规处理事务、解决问题。加强普法工作。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法治化进程,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法治化水平。采取以会代训、专题培训等方式,组织干部职工全面系统学习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政策法规知识,增强依法依规办事的能力。开展法治创建。按照依法治市工作要求,早谋划、早部署本单位的法治创建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目标任务,提出工作措施,有序推进了本单位的法治创建工作。
       3、成效显著,各项工作亮点纷呈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平凡的一年,中心面临更大的困难、承担更重的责任、创造更佳的实绩,体现了难事多、大事多、亮点多、创新多、喜事多。
     (1)难事多。管理体制不顺问题,导致中心工作举步为坚,管理协调难度大,工作创新困难重重。在没有资金保障的情况下,特别是取消综合服务费后,给中心信息化建设、精准扶贫工作以及正常的交易业务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困难。信息化建设方面,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协调面广,加之没有可借鉴的经验,推动起来难度大。
     (2)大事多。面对重重困难,中心领导班子以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的精神,推动工作落实,在全省率先启动 “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建设,开展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取消车辆处置工作,扎实推进“挂包帮、转走访”脱贫攻坚工作,争创市级文明单位。
     (3)亮点多。围绕“五有目标”,强化“五保障”,推进党员教育规范化、组织建设规范化、作风建设规范化、党内监督规范化、群团组织规范化、阵地建设规范化的规范化党支部创建工作。以“四季常青、四季绿,四季花草、四季香”为目标,将中心作为河滨公园绿化的有益补充和延伸,主动融入国家园林城市创建的总体要求中,营造了严谨开放的交流环境、舒适宜人的休闲环境、和谐统一的生态环境、催人奋进的工作环境。
     (4)创新多。探索“三方协议”方式,采取政企业合作模式,投入1000万元资金,推进“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项目建设,在全省率先完成“一网三平台”安装部署及调试运行,加快推进了电子化交易进程。采取 “五集中、六统一”办法,扎实抓好公务用车取消车辆处置工作,经验和做法受到省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及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
     (5)喜事多。中心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创新中国成立家园林城市工作先进集体”,同时已确定为省级“创新中国成立家园林城市工作先进集体”;中心申报并成功创建了市级五星级文明单位;中心所属4个党支部已顺利通过首批规范化党支部的创建考评工作;被共青团曲靖市委表彰为“青年文明号”;被《公共采购》杂志和公共资源网授予“全国优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处置工作”被授予“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示范项目”奖;中心交易服务场所标准化建设被中国公共资源交易跨区域联盟、公共采购网络电视台授予“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十佳创新举措”奖。截至2016年,累计完成精准扶贫脱贫任务116户,占总贫困户141户的82.3%。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市级一级预算单位1个,设8个内部科室,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40人,在职在编人员39人。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单位决算总收入1532.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32.2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2015年单位总收入1138.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9.28万元,事业收入9.17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占总收入73.7%。2016较上年增财政拨款收入的原因主要为支付“办公场所功能适应性改造项目”工程尾款及全市市级“公务用车取消车辆处置工作”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部门决算总支出1477.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2.50万元,占总支出的39.42%;项目支出895.30万元,占总支出的60.58%2015年总支出为1530.45万元,2016年总支出为1477.8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2.65万元。
       1.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82.50万元,占总支出的39.42%。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80.2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5.41%;绩效工资193.6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3.2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1%。
       2.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95.30万元,占总支出的60.59%,主要为支付“办公场所功能适应性改造与信息化建设项目”工程尾款以及“公务用车取消车辆处置”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单位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1.7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59%,较上年1029.63万元,增加372.07万元,主要为支付“办公场所功能适应性改造与信息化建设项目”工程尾款以及“公务用车取消车辆处置”工作。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5%。主要用于医疗保险费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130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41%。主要用于单位正常公务运转以及“办公场所功能适应性改造与信息化建设”支出以及“公务用车取消车辆处置”工作。
      3.住房保障支出3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0%。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交纳。
      4.其他支出3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4%。主要用于职工2015年度全市综合目标考核奖发放。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21.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6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0.55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年末公务用车4辆,运行维护费10.63万元,较2015年减少0.9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
       2016年我单位支出公务接待费10.55万元,较2015年10.35万元基本持平,略有降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