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商务局关于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的补充说明

发布时间:2017-11-15 15:29:39   索引号:   文号:   来源:   
  1、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已在公示中进行了情况说明。
  2、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曲靖市商务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手续购置固定资产,2016年未发生政府采购。
  3、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是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市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4、在决算批复后20日内公开说明:市商务局在实际收到决算批复7日内即进行了公开。
  5、财政部门尚未批复说明:在进行决算公开之前,财政部门已批复。
  6、财政部门已批复未公开说明:市商务局在财政部门批复之后20个工作日内就已按要求进行公开。
  7、对本部门开展真实性抽查情况说明:市商务局2016年决算决算报表真实、完整。
  8、是否存在虚列支出说明:市商务局决算报表真实、完整,不存在虚列收入及支出。
  9、三公”经费科目说明:市商务局“三公”经费科目包含三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