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发文机关: 曲靖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7-05-10
标  题: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李舜荣等三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文字号: 曲政任〔2017〕36号 发布日期: 2017-05-10 10:03:00
主 题 词: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李舜荣等三同志任职的通知

曲靖市教育局:

经研究同意:

李舜荣    现任曲靖市第二中学校长,试用期满,正式任职;

付  琨    任曲靖市第一中学副校长(副处);

肖云惠    享受曲靖市第一中学副校级待遇。

根据《关于推进教育综合改革与发展试点工作的意见》(曲发〔2005〕15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学校、医院等市直事业单位干部任用和管理的补充意见》的通知(曲发〔2010〕12号)文件精神,上述付琨、肖云惠二位同志由主管部门聘任,在同一个岗位上聘任已满8年,经考核合格,确定为副处级干部,任副处级时间从聘任副校长的时间开始计算。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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