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气象、水文、测绘、地震
发文机关: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03-17
标  题: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文字号: 曲政办发〔2017〕44号 发布日期: 2017-03-17 10:18:00
主 题 词: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曲靖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7日

曲靖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防震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指挥,研究、审议防震减灾工作重大措施,协调各地、各部门之间防震减灾工作的重大事项,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曲靖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的指示精神,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全市防震减灾工作。

(二)研究、审议全市防震减灾工作重大措施,协调各县(市、区)、各部门之间涉及防震减灾工作的重大事项。

(三)指导、检查、督促各县(市、区)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的工作。

(四)通报重要震情、灾情和防震减灾工作情况。

(五)布置全市防震减灾重要工作。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曲靖军分区、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宗委、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文化体育局、市审计局、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市统计局、市旅游发展委、市煤炭工业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外事侨务办、市扶贫办、市信访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供销社、市公安消防支队、武警曲靖支队、共青团曲靖市委、市红十字会、曲靖日报社、市气象局、南方电网曲靖供电局、人民银行曲靖中心支行、中国电信曲靖分公司、中国移动曲靖分公司、中国联通曲靖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曲靖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曲靖分公司等部门组成,市地震局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总召集人,市地震局局长担任召集人,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部门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相应职务人员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市地震局,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地震局局长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一)会议制度

1.会议召开。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全体成员会议或专题办公会议,必要时可安排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以外的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全体成员会议由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召集,专题办公会议由总召集人或召集人召集,会议的内容和出席人员由总召集人或召集人确定。

2.议题产生。市委、市政府交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协调落实的重要任务;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召集人决定提交联席会议讨论研究的重要问题;各成员单位提出并报请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批准,提交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协商解决的重要事项。

3.会议筹备。由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建议方案,报请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批准后,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实施。

4.会议文件的印发。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起草会议文件,报请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召集人审定后印发。总召集人、召集人在全体成员会议和专题办公会议上的讲话及防震减灾的工作情况等,需在《市防震减灾联席会议情况通报》上印发的,分别报请总召集人或召集人同意后,由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签发。

(二)信息交流制度

各县(市、区)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应及时向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以下情况: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工作情况;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确定任务的贯彻落实情况;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典型经验;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有关重要信息和对策建议。市防震减灾联席会议办公室也应及时了解各成员单位及各地开展防震减灾工作情况,并编制成情况通报发各成员单位。

(三)督促检查制度

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形成的决议或确定的事项,由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确定的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并由市防震减灾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检查、督促。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将有计划地组织有关部门检查各县(市、区)防震减灾联席会议的工作情况,督促检查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四)议事要求

1.在本地区出现地震灾情时,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承担曲靖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所赋予的职责,按《曲靖市地震应急预案》明确的工作职责及指挥部工作安排分工负责、通力协作,认真及时完成抗震救灾各项任务。

2.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要按会议通知要求做好调查研究,提出议题建议,做好会前准备工作,并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

3.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组成人员、列席人员和有关人员对会议需要保密的事项,必须严格保密。

 

附件:曲靖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曲靖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总召集人: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召 集 人:太月娥   市地震局局长

成    员:徐兴朝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兴聪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陶  攀    曲靖军分区作训办主任

钟  玉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王松平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

李才永   市教育局局长

田有芳   市科技局局长

白丽芬   市民宗委主任

李党荣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光辉   市监察局局长

李学勇   市民政局局长

曾建明   市司法局局长

李生荣   市财政局副局长

彭志能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晓国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杨庆东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谭力华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段宏波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  斌   市农业局局长

            市林业局局长

保家礼   市水务局局长

金云权   市商务局局长

唐  锐   市卫生计生委主任

纪爱华   市文化体育局局长

             市审计局局长

孙进周   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局长

钟全武   市统计局局长

谭增权   市旅游发展委主任

高红子   市煤炭工业局局长

田  琨   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董  忠   市外事侨务办主任

许云华   市扶贫办主任

丁世坤   市信访局局长

缪应虎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钱林周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李红琴   市供销社主任

毕  明   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刘建林   武警曲靖支队支队长

李志伟   共青团曲靖市委书记

侯文径   市红十字会副会长

张国强   曲靖日报社党组书记

成  刚   市气象局局长

施  勇   南方电网曲靖供电局局长

蔡永林   人民银行曲靖中心支行行长

赵  凡   中国电信曲靖分公司经理

范立云   中国移动曲靖分公司经理

邓向阳   中国联通曲靖分公司经理

苏云波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曲靖分公司经理

聂永祥   中国人寿保险曲靖分公司经理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曲靖军分区。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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