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发文机关: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04-28
标  题: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曲政办发〔2017〕71 号 发布日期: 2017-04-28 16:08:00
主 题 词: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委、办、局,曲靖钢铁集团 :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 2017 年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 2017 ﹞ 30 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 2017 ﹞ 42 号)和全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打击“地条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特别是打击、取缔“地条钢”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2017年是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的攻坚之年,国家有关部委先后下发了坚决遏制钢铁煤炭违规新增产能打击“地条钢”规范建设生产经营秩序的有关文件,省人民政府印发了《云南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 2017 年工作方案》,对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特别是打击“地条钢”工作作出了明确具体的部署。2017 年 4 月 28 日省人民政府召开的全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打击“地条钢”电视电话会议,对打击“地条钢”工作提出了严格的要求,明确 2017年5月底前必须彻底完成中频炉拆除工作。各县(市、区)、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到钢铁化解过剩产能和打击“地条钢”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倒排时间表,切实做好钢铁化解过剩产能和打击“地条钢”工
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钢铁化解过剩产能目标任务。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要以严禁新增产能、严防退出产能复产、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坚决取缔“地条钢”为重点,狠抓工作落实。
       (一)严禁新增产能
       各县(市、区)、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不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增产能的钢铁项目,不为新增产能项目办理土地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有关业务。
       (二)彻底拆除现存中频炉
       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打击“地条钢”的部署,坚决依法取缔“地条钢”生产设备。麒麟区、宣威市、师宗县要进一步做好对纳入工作方案的3户企业的中频炉拆除工作,严格按照“彻底拆除主体设备、彻底拆除变压器、彻底切割掉除尘罩、彻底拆除操作平台及轨道”的标准,于2017年5月15日前彻底拆除该3户企业的中频炉。拆除工作要确保安全,并做好拆除过程中的摄像取证、拆除工作档案。拆除中频炉指定封存的,要安排专人监管,并要求企业作出不再恢复生产的承诺。
       (三)全面开展中频炉清查工作
        各县(市、区)、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要立即组织开展中频炉全面清查工作,在村、镇、县范围内进行地毯式清查,全面查清本区域内中频炉、工频炉情况,对存在的中频炉、工频炉逐一核实并登记造册,加强日常监管。一旦发现并确认使用中频炉、工频炉违法生产“地条钢”的情况,立即坚决取缔。2017 年 5 月 15 日前,各县(市、区)、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须将中频炉、工频炉清查情况报市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刘文坤,电话:3121093)。
       三、明确责任,形成合力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内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特别是打击和取缔“地条钢”工作负总责,坚定不移推进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严禁新增产能、严防退出产能复产、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坚决取缔“地条钢”。市直有关部门特别是市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配合,紧盯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落实,形成工作合力。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质监局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市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安全监管局、工商局等部门要协调配合,严格执行国土资源、安全监管、环境保护、能耗、质量等法律法规,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和达标检查工作力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继续牵头抓好职工安置工作,督促指导县(市、区)和企业进一步核实职工人数,并依法依规制定和落实职工安置方案,稳妥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工作。要进一步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上下衔接、左右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强力推进。
       四、加强督查,严肃追责
       (一)开展中频炉拆除工作专项督查市
       人民政府组织3个专项督查组,分别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质监局牵头,市环境保护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国土资源局、曲靖供电局等部门参与,于5月15日-17日,分赴麒麟区、宣威市、师宗县,开展中频炉拆除工作专项督查。按照《云南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 2017 年工作方案》要求,重点督查列入去产能的设备是否停电停水停产,是否按照封存、拆除标准和时间节点实现退出 ;退出钢铁产能必须拆除相应冶炼设备,暂不具备拆除条件的,应立即断水、断电,拆除动力装置,封存冶炼设备 ;对因法院查封、资产抵押等暂不具备查处条件的,要采取断电断水、拆除辅助设备等措施封存装备,确保不再恢复生产 ;生产“地条钢”的中频炉要严格按照要求,彻底拆除主体设备、彻底拆除变压器、彻底切割掉除尘罩、彻底拆除操作平台及轨道。
       (二)严肃责任追究
       各县(市、区)、经开区要加大排查工作力度,采取过硬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督促完成区域内企业中频炉拆除工作。如不能按时按要求完成拆除工作,一切责任由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相应企业承担。要实行举报制度,由市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邮箱,接受社会监督。如有举报或媒体反映并经核实,存在“地条钢”生产企业清单范围之外的企业,将作为负面典型,依法依规、从严从重追究所在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有关企业的责任。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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