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发文机关: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05-04
标  题: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曲靖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曲政办发〔2017〕64号 发布日期: 2017-05-04 10:42:00
主 题 词: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曲靖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着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更好服务企业和群众创业兴业。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105号)要求,现就加快推进曲靖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推进行政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运用信息技术,实现被检查的监管对象和行政检查人员随机产生,检查结果及时对外公开,检查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切实解决执法不公、检查扰民、监管不严等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随机抽查事项要达到本部门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2017年实现全覆盖,随机检查成为各级行政监管部门实施行政检查的主要方式。

二、工作机制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建立“一单两库五集中五动态”(“1255”)工作机制:即建立“一张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两库”(行政检查人员名录库、监管对象名录库)、健全“五集中”随机抽查机制(依托“曲靖市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集中开展抽查、实现集中在线随机选择、集中公布随机抽查细则、集中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集中分类分级监管)、实现五个方面的动态监管(动态记录过程、动态信息共享、实行动态管理、动态公开抽查信息、动态运用抽查结果),着力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减轻企业负担、减少权力寻租,实现精简高效的监管目的。

(一)建立“一张清单”

全面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及有关部门要在2016年度制定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检查主体、检查依据、检查标准、检查内容、检查手段、抽查频率等,经同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府法制部门审核,并报同级审改办(编办)备案后,由同级政府统一向社会公布。清单须覆盖本部门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2017年实现全覆盖。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检查事项要和权责清单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其他职权等内容相对应。

(二)建立“两库”

1.建立健全行政检查人员名录数据库。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及有关部门要依托“曲靖市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统筹建立涵盖所有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各行业监管部门建立本部门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未进入数据库的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参与行政检查活动。

2.建立健全监管对象名录数据库。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及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以工商部门建立的市场主体名录库为基础,依托“曲靖市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建立本部门监管对象名录库。工商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名录库,分析各部门需求,加强数据开放和共享。监管对象属于或包含非工商登记的,监管部门应根据监管工作实际,建立本部门监管对象名录库,并做好与有关部门的数据开放共享。

(三)健全“五集中”随机抽查机制

1.依托“曲靖市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集中开展抽查。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要求,依托“曲靖市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集中开展抽查。加快各级政府部门之间、部门上下级之间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2017年6月底前,将行政许可类、监管类、处罚类信息归集在市场主体名下,通过“曲靖市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实现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和“信用云南”平台公示,并监督市场主体履行信息公示义务。

2.实现集中在线随机选择。曲靖市企业信用信息管理中心开发随机抽查机选软件,建立全市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系统,实现集中在线随机选择检查对象、随机选择执法检查人员,按照公平、公开、公正、规范的要求,严格限制监管自由裁量权。执法检查必须通过机选方式,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按照合理搭配原则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从监管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及有关部门要细化抽查方式,确保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的双向互盲。对执法人员少的地区和部门,要建立递补抽取机制,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统筹、集中抽取。

3.集中公布随机抽查细则。有关部门要按照省直有关部门制定的本系统随机抽查细则规定的“双随机”抽查程序、检查手段、检查内容、处罚标准、处罚程序、抽查结果公开程序等,明确承办机构职责,落实执法人员责任,细化抽查方式方法。有关部门要建立执法日志和执法台账,明确检查对象、执法检查人员、内容、方式、措施、结果和监督检查记录。为确保抽查程序公开公正,有条件的部门可探索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有关社会服务机构等现场监督抽查过程。在平台集中公布一批抽查细则。

4.集中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及有关部门要按照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的要求,根据市场领域,集中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特殊行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检查对象,要加大抽查力度,提高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守法经营、信用良好的检查对象,可降低抽查的比例和频次。

5.集中分类分级监管。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及有关部门要积极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监管+服务”理念,加强对各级抽查数据的分析与运用,根据检查对象生产经营等活动的最高风险程度进行分类,结合检查对象安全生产建设情况、事故隐患程度、内部管理水平、遵纪守法情况等,逐步推进对检查对象的分类分级监管,对不同风险层级的检查对象采取不同检查频率与抽查方式。对检查对象的风险层级分类实行动态调整,在保障风险可控、有效监管的前提下,主动降低风险层级、检查比例、抽查频率。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要结合实际,协调组织有关部门探索开展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抽查的工作模式和工作机制,切实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抽查、标准不一等问题。通过联合抽查、网格监管、网格化实施,制定联合抽查计划,对同一监管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从行业、区域、市和县(市、区)、曲靖经开区等角度予以统筹,原则上应一次性集中完成,提高执法效能,降低市场主体成本。县级开展联合抽查工作由市场监管局牵头推进。

(四)实现五个方面的动态监管

1.动态记录过程。要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检查过程影像记录,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对检查对象或检查人员暂不具备“双随机”条件的,经同级政府批准,可以根据情况,进行检查对象的随机或检查主体的随机。

2.动态信息共享。行政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政务网络资源,依托“曲靖市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实现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信息互联互通,行政检查信息资源共享。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依托信息平台建立健全本系统行政检查层级联动机制,统筹安排本系统行政检查计划,实行检查结果相互认可,避免重复检查。检查结果及时反馈、归集到信息平台,录入到事中事后监管动态数据库,便于跟踪查询、动态共享。

3.实行动态管理。根据行政检查职权的调整和监管对象、行政检查人员的变更及时更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监管对象名录数据库和行政检查人员名录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确保行政检查职权合法、监管对象名录完整、行政检查人员合格。

4.动态公开抽查信息。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及有关部门要通过“曲靖市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实现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和“信用云南”平台将随机抽查工作结果的基本信息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检查事项,可以调整抽查结果公示的方式和范围。

5.动态运用抽查结果。健全“双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衔接机制。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及有关部门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将随机抽查结果与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挂钩,实现抽查结果动态运用。各级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督促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各成员单位建立健全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在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债券发行、资金扶持、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评先评优、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人民政府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的“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工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加强考核督查,把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力以赴抓好落实。要细化“施工图”,倒排“时间表”,把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个人,确保进度看得见、流程摸得清、到期见效果。市“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抓好督促落实,总结交流经验,务求推广“双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把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改革向纵深推进。

(二)确保任务落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通知要求,明确在本级、本部门、本领域推广“双随机”抽查的任务安排和时间进度,于2017年4月底前报市“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要向社会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直有关部门要依据省直有关部门分类分级监管标准,制定本部门分类分级监管标准,并报市“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及有关部门要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不断提高检查能力和水平,切实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格落实责任

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对到期完不成任务或工作不力的要严肃问责,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跟踪问效,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

(四)严格依法依规

除政府系统自身内部管理外,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各类面向公民、法人、其他社会组织的检查一律不得擅自开展,确需进行检查的事项,要依法提请立法机关进行立法后再开展。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但未列入各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检查事项,承担检查职能的部门应当向同级审改办(编办)说明未列入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原因,及时开展随机抽查检查工作,并按照程序列入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法律法规规定普遍检查的事项,也要贯彻“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理念,用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双向互盲的检查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五)加强宣传培训

随机抽查是对市场主体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及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加强对下级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业务指导、培训和督促,定期组织对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一公开”业务培训、业务指导、业务问责。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4日

曲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