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发文机关: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07-24
标  题: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2017年度农田水利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曲政办发﹝2017﹞106号 发布日期: 2017-07-24 11:13:00
主 题 词: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2017年度农田水利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曲靖市2017年度农田水利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4日

曲靖市2017年度农田水利改革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农田水利改革试点经验的意见》(云政办发〔2015〕98号)、《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广农田水利改革试点经验的实施意见》(曲政发〔2016〕47号)、《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17年农田水利改革行动计划的函》(云水函〔2017〕235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农田水利改革,加快推广、提升农田水利改革试点经验,结合全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7年,围绕群众脱贫致富和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原则,实施一批农田水利改革项目,积极争取多方投入资金6亿元,全年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20万亩以上,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5.96万亩以上(水务部门14.86万亩、农发部门0.6万亩、国土部门0.2万亩、烟草部门0.3万亩),并不断完善与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经济跨越发展相适应的农田水利投入、建设、运营、管理体制机制。

二、改革内容

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广农田水利改革试点经验的实施意见》(曲政发〔2016〕47号)精神,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原则,2017年立项新建的农田水利项目,在建设前要因地制宜先行建立初始水权分配、合理的农业水价形成、社会资本参与、节水奖励和精准补贴、群众全程参与、工程管护、产权制度改革、节水减排合同管理等机制,并抓好贯彻执行,确保工程建得起、管得好、长受益。根据坝区、山区、重要饮用水源地和重要河流区的不同特点,坝区以大中型灌区、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建设为主,推进农田水利设施配套完善,加快解决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问题,推进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山区以小型灌区和“五小水利”工程为主,推进农田水利设施配套完善,加快山区水利扶贫开发进程,着力提高山区供水保障水平,增强山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确保山区农田水利工程长期运行。重要饮用水源地和河流区,全面推进农业高效节水减排工程建设,破解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难题,确保水源地水质安全达标,水源区得以良好保护,并大力推进南盘江综合治理和保护工作。

三、重点工作

(一)抓好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建设。抓好已批复实施的沾益炎方来远银杏规模化种植、马龙月望下营苹果规模化种植、会泽娜姑干海子软籽石榴种植等20个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0万亩以上。

(二)抓好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继续抓好曲靖大型灌区和会泽娜姑中型灌区2017年度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共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3.5万亩。

(三)抓好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认真组织实施好沾益、宣威、陆良、师宗、罗平5个重点县(市、区)2017年度建设任务,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5万亩。

(四)抓好山区“小水网”工程建设。抓好马龙县山地牧业科技示范园山区“小水网”工程建设,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0.5万亩。

(五)抓好整合资金项目建设。要统筹协调,突出重点,整合发改、财政、农业、土地、水利、林业等资金,大干农田水利建设,争取完成1万亩以上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农田水利改革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好改革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认真贯彻落实《农田水利条例》,各县(市、区)要尽快建立由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农田水利规划委员会,强化县级在农田水利项目建设中的规划统筹作用,加快编制并批复包括发改、财政、国土、农业、扶贫、烟草、水务等涉及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县级农田水利建设“十三五”规划,提出规划项目清单,将责任细化到各部门,确立县级农田水利规划在农田水利建设中的指导地位,集中治理,规模推进农田水利设施建设。

(二)强化方案制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组织水务部门梳理提出2017年度农田水利改革项目清单;同时,要牵头组织制定年度农田水利改革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措施,确保2017年农田水利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各县(市、区)、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的2017年度农田水利改革项目清单和实施方案,请于2017年8月15日前报市水务局备案。市水务局要根据上报的农田水利改革项目清单与各县(市、区)水务部门签订2017年农田水利改革目标责任书。

(三)压实工作责任。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广农田水利改革试点经验的实施意见》(曲政发〔2016〕47号)明确的工作责任,全面落实农田水利改革责任主体,组织实施好2017年农田水利改革工作。市直有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督促指导,确保农田水利改革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四)强化项目前期。各地在农田水利项目前期方案编制中,要切实把好改革机制设计关,确保工程建设方案与改革机制方案同时设计、同时审批、同时施工(落实)、同时投入运行。项目方案要与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和脱贫攻坚紧密结合。

(五)加强检查考核。各县(市、区)要把全面深化农田水利改革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范围,作为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以及下年度农田水利改革项目资金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并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田水利改革工作的检查、督促、指导。

(六)加强宣传培训。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农田水利改革的政策解读、经验总结、舆论引导,及时传达中央和省、市深化农田水利改革的政策,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及时宣传改革取得的突出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参与农田水利改革的良好氛围。加强改革经验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提升各级干部推广农田水利改革经验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曲靖军分区。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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