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发文机关: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10-19
标  题: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在用电梯远程监控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建设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曲政办发﹝2017﹞150号 发布日期: 2017-10-19 15:31:00
主 题 词: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在用电梯远程监控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曲靖市在用电梯远程监控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9日

曲靖市在用电梯远程监控

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建设方案

 

为充分利用现代物联和信息化技术,采取信息化管理手段对全市在用电梯进行安全监管,及时对电梯故障进行快速应急处置,提高电梯安全监管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工作的意见》(国质检特〔2013〕14号)、《质检总局关于推进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质检特〔2014〕433号)、《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5)44号 ),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托现有通信资源优势,充分利用现代物联和信息化技术,采取 “互联网+特种设备”的管理手段,建成“曲靖市在用电梯远程监控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实现对在用电梯维护保养和检验检测过程以及运行状态进行远程监控,加强电梯使用、维保、检验、应急处置、运行安全等全过程信息化动态监管,完善电梯安全运行远程监控、自动检测故障报警、困人语音安抚、日常监管、质量评估、大数据统计分析等功能,及时督促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和维保单位做好电梯故障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遏制电梯维保不到位、超期未检、带病运行、应急处置不及时不到位等行为,降低电梯故障率,提高电梯安全使用保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二、建设内容

建设“在用电梯远程监控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在用电梯安装电梯远程监控终端信息采集系统(简称电梯黑匣子),形成电梯远程监控信息化管理平台,通过现代物联和信息化技术,对在用电梯运行安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故障报警、质量状况统计分析以及应急处置等方面进行适时监测,实现对电梯安全实时化、智能化管理。

“曲靖市在用电梯远程监控应急处置指挥中心”按照政府和企业合作共同建设和管理使用的原则,建在市质监局,由市质监局根据“曲靖市在用电梯远程监控应急处置指挥中心”的功能需求和技术要求,以及政府公共应急等需求,通过招投标程序,确定具有一定实力的专业企业承接项目建设任务,中标企业(以下简称建设方)负责电梯远程监控中心设备采购和软件系统安装、调试以及维护管理,并负责后续软件的升级更新。电梯远程监控系统软件安装调试完成后,由建设方免费提供不少于200台电梯远程监控终端信息采集系统,在麒麟区选择200部电梯进行安装试点运行。后续远程监控有关产品、终端建设和安装后的运行维护费用,原则上由电梯使用单位(用户)和电梯维保单位共同承担,对确有困难的,在征得电梯使用单位和用户同意的情况下,可委托建设方通过安装在电梯轿厢内安全显示屏或语音播报功能进行广告经营,弥补电梯远程监控装置和运行维护费用的不足。电梯轿厢内安全显示屏或语音播报功能除保证电梯安全监控功能正常使用外,还应保证在相应时段免费播放公益广告及政府发布的各类公告等。

试点工作成功后,在中心城区(麒麟区、沾益区、马龙县)和各县(市、区)进行推广。

三、组织领导

成立曲靖市在用电梯远程监控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分管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任组长,联系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秘书长、市质监局局长任副组长,市质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曲靖电信分公司、曲靖移动分公司、曲靖联通分公司以及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单位有关领导为成员,负责领导和协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质监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县(市、区)、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也要成立工作推进机构,积极推进在用电梯远程监控应急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积极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在用电梯远程监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质监局): 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建设“曲靖市在用电梯远程监控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牵头统筹指导各县(市、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质监系统开展在用电梯远程监控工作,协调督促有关部门抓好工作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推进在用电梯远程监控应急处置中心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电梯数量和分布情况清查,制定电梯远程监控管理系统安装实施方案,组织有关专家对系统安装工作进行质量技术把关和评估验收,组织对系统运行效果进行分析评估;负责系统投运后在用电梯远程监控和应急处置调度指挥;协调做好电梯远程监控管理系统衍生增值服务的推广运营;及时发布电梯远程监控项目运行和推进情况。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电梯远程监控推进工作,开展宣传动员,凝聚社会共识。

市财政局:将曲靖市电梯远程监控应急处置指挥中心业务工作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市安全监管局:会同市质监局做好中心建设的跟踪、督促、评估和验收工作。

市工商局:负责对电梯远程监控管理系统衍生增值服务涉及的广告事项进行登记和监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督促物业管理单位配合安装应用电梯远程监控管理系统;督促新建房屋建设单位配合做好系统建设,及时掌握新建房屋电梯远程监控管理系统的运行情况。

 通信运营单位:提供移动数据无线传输支持,确保移动通讯信号覆盖电梯井道,配合做好电梯远程监控系统的验收和评估工作。

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协调做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依据广电法规对电梯远程监控管理系统的衍生增值服务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监管。

市发展改革委:指导中心建设和推进工作,对项目建设和后续运营管理服务收费进行监督检查。

电梯产权和使用管理单位: 电梯产权和使用管理单位是电梯安全运行的责任主体(产权人和物业管理单位有明确合同约定的,电梯安全运行的责任主体以合同约定为准),也是推进电梯远程监控管理系统的责任主体,作为电梯远程监控管理系统建设和使用的直接受益者,有义务在电梯远程监控管理系统的安装和运行中给予充分、全面配合,并提供免费用电等设备运行的必要条件, 加强设备规范管理,确保设备正常使用,不得对设备的运行收取任何费用。

物业管理协会:协调物业管理单位切实履行电梯安全管理和电梯远程监控管理系统建设的主体责任,在电梯远程监控管理系统的安装和运行中提供支持和配合。

电梯行业协会:协调电梯安装维修单位,积极配合建设方安装电梯远程监控管理系统。

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负责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工作,将电梯远程监控安装投用情况作为申报检验的内容之一,在规定期限内未接入电梯远程监控系统的电梯不得通过检验。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7年10月—12月)

市质监局提出建立“在用电梯远程监控应急处置指挥中心”的功能需求和具体的建设技术方案。2017年12月上旬完成项目招投标,中标单位对维保人员进行系统和终端产品安装前培训,同时推进中心硬件建设和软件安装。

(二)试点阶段(2018年1月—3月)

在麒麟区选择200部在用电梯进行终端设备的安装、系统连接和调试,组织对试点情况进行评估和验收。

(三)推广使用阶段(2018年4月—12月)

在中心城区(麒麟区、沾益区、马龙县)进行推广使用。将中心城区商场、医院、车站、场馆、机关、宾馆、酒店、学校、住宅小区等公共场所的电梯纳入远程监管范围。

(四)全面推广阶段(2019年1月—12月)

在各县(市、区)推广使用。将各县(市、区)在用电梯全部纳入远程监控范围。

(五)验收总结阶段(2019年底)

组织专家对全市电梯远程监控平台建设和运行效果进行全面系统的验收,对平台建设工作进行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协作。建设曲靖市在用电梯远程监控应急处置指挥中心,是一项事关群众生命安全的民心工程,工作涉及面宽,时间紧,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各县(市、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和协调,齐抓共管,共同推进工作落实,及时解决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并确保达到预期效果。各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和电梯产权人要认真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做好电梯远程监控系统建设、设备安装及运行工作,提供必要条件,确保电梯远程监控系统建设顺利进行。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宣传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有关政策及电梯安全知识,增强电梯使用单位和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积极参与和支持,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沟通,及时报告。项目启动后,各县(市、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加强沟通联系,互通信息。要定期向领导小组报送电梯远程监控应急处置系统建设工作推进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9日印发

 

曲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