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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税务局联合党委审议通过市局“三定”暂行规定

2018-08-17 16:19:2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曲靖市税务局   
       2018年8月2日,国家税务总局曲靖市税务局召开第六次联合党委会,研究审议通过了市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三定”暂行规定。
       “三定”暂行规定的制定和实施,是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第二大攻坚战”,曲靖市税务局联合党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明确工作思路。分管局领导带领人事部门深入学习、认真领会、坚决执行总局省局文件规定精神,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带领大家加班加点,忙中有序,注重加强沟通协调,上下协同一体,结合单位实际,按时研究制定“三定”暂行规定。
        一是行动迅速。在省局安排布置的第二天,市局立即组织召开全市“三定”工作布置暨业务培训会,就有关问题进行初步统一和答疑,为全市做好“三定”暂行规定赢得了宝贵的时间,打下坚实的基础。市局机关从省局7月26日安排布置至今,一周不到的时间,六易其稿,最终拿出了较为满意的方案。
        二是严守纪律。严格按照中央、总局、省局关于改革的有关精神以及机构设置、领导职数、编制种类等规定和原则来制定,不跃红线,不踩底线。
       三是把握要领,突出重点。按照“优化、高效、统一”的要求,曲靖市税务局结合工作实际,在认真落实“要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总体要求,认真理解把握省局提出的“六条线”要求,按照相同的整合、特色的保留、考虑发展和长远规划、合理安排干部等原则,科学合理设置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真正实现优化协同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