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2018年8月20日起,黄标车禁止在城区珠江源大道以西,文笔路以北,潇湘西路(源天碧水小区门口)以东,河滨西路(潇湘新区云水湾门口)以东,胜峰东、西路以北,长征路、瑞和西路以南,宁州路(瑞和西路至胜峰西路段)以东(以上道路均含本道路)通行。
二、自2018年8月20日起,对黄标车违反上述规定驶入限行区域道路的,公安交管部门将给予口头警告,并责令驶离限行区域。自2018年9月3日起,对黄标车违反上述规定驶入限行区域道路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严格依法处罚。
三、外地号牌机动车辆在麒麟区行驶的,适用于本通告。本通告自2018年8月20日起施行。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