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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旅发委关于 配合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的通知

2018-08-20 10:17:28   来源:   
各县(市、区)旅游局(文体广旅局)、经开区规划建设局、相关涉旅企业: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和《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告知工作的通知》(国经普办字〔2018〕6号)、《云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告知工作的通知》(云经普办〔2018〕18号)、《曲靖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告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告知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8年8月起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工作,请各县(市、区)旅游行业主管部门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组织辖区内的旅游星级饭店、旅行社、A级景区等涉旅企业参加普查,认真做好配合工作。

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告知书》(见附件)由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制订。请各相关涉旅企业及时到曲靖市统计局内网(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网)下载使用,并通过有效方式和渠道(本单位门户网站、电子政务平台等)送达普查对象。

三、请各县(市、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相关涉旅企业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如实提供和填报真实准确的信息,如有虚报、瞒报、漏报清查资料将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被发布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联系人:陈林波  张关存 

联系电话:15987401936、13988958822

 

附件: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告知书

 

 

                            曲靖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