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泽县“四条措施”确保少数民族扶贫资金落到实处
2018-08-27 10:00:26 来源:会泽县民宗侨务局
为确保少数民族地区脱贫攻坚任务落到实处,会泽县采取“四条措施”,用好用活少数民族扶贫资金。
一是县政府分管领导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召集相关部门,对2018年中央下达我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管理使用相关事宜进行认真研究和讨论。二是由县扶贫办把2018年中央下达我县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纳入全县专项扶贫资金总体规划,优先安排用于2018年预出列的少数民族村或30户以上少数民族村民小组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或种养殖等产业发展上,项目依托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三是由县民宗局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申报项目的审核把关,并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调研并现场实地踏勘。四是要求各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加大对少数民族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指导力度,严格按照《会泽县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管好用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截至目前,2018年中央下达我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788万元)涉及项目9个已陆续启动,预计可实现9个贫困村,823户2939人少数民族群众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