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自9月1日起,利用云南电网首个监管周期电量增速超预期带来的空间,再次对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目录销售电价进行下调。
每千瓦时降低4.04分,以电压等级不满1千伏为例,每千瓦时由0.6479元(含政府性基金0.06625元)调整为0.6075元(含政府性基金0.06625元)。
至此,2018年我市已先后4次降低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价格,累计每千瓦时由0.675元降到0.6075元,降价额度每千瓦时0.0675元,降幅达10%,实现了年初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和《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一般工商业电价下降10%的目标要求。
2018年调价备忘录:
今年4月1日、5月1日两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自7月1日起,利用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降低而产生的资金空间,对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目录销售电价,每千瓦时降低0.2分,以电压等级不满1千伏为例,每千瓦时由0.6499元(含政府性基金0.06625元)调整为0.6479元(含政府性基金0.06625元)。
(通讯员:尹文光)